杂剧
杂剧是中国戏曲体制的一种,盛行于元代。
前身
编辑“杂剧”一词最早见于唐代,泛指歌舞以外诸如杂技等各色节目,意思和汉代的百戏相似。“杂”谓杂多,“戏”则和“剧”的意思相仿,指嬉闹,都没有今天戏剧的意思。到了宋代,杂剧逐渐成为一种新的表演形式的专称;这一新形式也确实称得上“杂”,它包括有歌舞、音乐、调笑、杂技,并且分为三段:
三段各一内容,互不连贯。
兴起原因
编辑元代杂剧兴盛,乃古代戏剧文学艺术长期发展的结果。杂剧受唐宋以来词曲以及各种讲唱文学盛行的影响,词变为曲,再变为戏曲来搬演故事,因而形成杂剧。在诸宫调和金院本的基础上,杂剧进一步发展起来。当时大量外族音乐(北曲)传入中原,亦推动文体的自然发展。
元代儒家衰微,文学思想自由放任,载道文学地位动摇。过往被载道派认为卑不足道的戏曲,得到自由发展的机会。杂剧内容切合现实,遂受观众欢迎。
元代商业经济繁荣,都市兴起,文娱需求增加,娱乐事业随著兴盛,艺术表演社会化和商业化,都是有利于戏剧发展的社会环境。当时剧作家群(书会)形成,著名演员涌现,促使杂剧兴起。
元朝前期科举废除,文士在政治上无出路,才力无所用,将其精力转移,遂努力于杂剧创作。加上外族统治,政治腐败,使汉人受尽压迫,文学家或借杂剧以抒愤郁。
体制
编辑构成元代杂剧的要素有三:曲词、宾白和科,并有完整故事情节。文词上,曲较典雅而押韵,白则较浅白通俗而不押韵。角色分担上,曲只限主角一人独唱,演出时一本四折整套曲子,都由正末或正旦一人独唱,其他任何角色都可说白,但不能唱。独语为白,对话为宾。唱者先白后唱,不能兼带宾白。科又叫介,是关于剧中人物动作、表情、音响效果的舞台指示,脚色须依科、介表演。
杂剧每本四折,每幕一折,在结构上一般是一本四折演完一完整故事(间有例外)。折有段落的意思,元杂剧以同一宫调写曲,一套曲子由头至尾唱完,叫做一折。故事长者分数本。
杂剧多另加“楔子”,常规是一剧一楔子,也有一剧两楔子的。楔子篇幅比较短小,位置也不固定,一般在第一折的前面演出,对故事由来作简单的介绍,也有在折与折之间演出的,但不能放在第四折之后。楔子作用是补充正文、简介内容,或贯串剧情,和后来过场戏相似。
杂剧以脚色(角色)表演故事。演员在剧中所扮的人物,主要分末(男角)、旦(女角)、净、杂四类。“正末”是剧中男主角,“正旦”是女主角。其他是配角,如外末、冲末、外旦、搽旦等。净是画花面的男配角。此外有孤、孛老、卜老、邦老等脚色。
杂剧每折限用同一宫调的曲牌,组成一套曲子,曲牌组织有严格限制。所用皆为北曲,劲挺雄武,较宜表现威武豪放的气概,伴奏乐器以弦索为主。一韵到底,所用为北方语音,只有平上去三声而无入声。
元杂剧末尾多有两句或四句韵语作结,概括全剧内容,称“题目正名”。
发展
编辑金元时期
编辑杂剧在金元时期于中国北方发展成熟,成为主要以四套北曲套数组成的代言体戏曲。元杂剧与元散曲即所谓元曲,一般被视为元代文学最具特色的文体之一。代表作家有:关汉卿、马致远、郑光祖、白朴(以上合称元曲四大家)、王实甫等。
明清时期
编辑杂剧至明代持续发展,北曲杂剧是明代宫廷戏剧的主流,也是明代戏曲创作的典范。但杂剧整体的发展已不如元代之盛。明中叶后,北曲杂剧受南曲影响日益明显,发展出短可一折,长可达十一折的“南杂剧”,其短小者又称“短剧”。清代杂剧更衰,几乎完全成为文人案头化的创作,与实际于场上的演出,已相去甚远。
研究书目
编辑- 王国维:《宋元戏曲史》(北京:东方出版社,1996)。
- 吉川幸次郎著,郑淸茂译:《元杂剧研究》(台北:艺文印书馆,1960)。
- J.I. Crump(柯润璞)著,魏淑珠译:《元杂剧的戏场艺术》(台北:巨流图书公司,2001)。
- Wilt L. Idema著,张惠英译:《朱有燉的杂剧》(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外部链接
编辑- 关汉卿与元杂剧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陈翀:〈唐代“杂剧”小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伊维德:〈元杂剧――异本与译本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伊维德:〈元杂剧:版本与翻译[永久失效链接]〉。
- 赵晓寰:〈元杂剧科举戏婚姻家庭关系中所涉法律问题考察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小松谦:〈试论《元刊杂剧三十种》的版本性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伊维德:〈我们读到的是'元'杂剧吗——杂剧在明代宫廷的嬗变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王瑷玲:〈明清抒怀写愤杂剧之艺术特质与成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