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芳 (弘治进士)
李春芳(1476年—?),字资元,广东潮州府海阳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李春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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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直隶顺德府知府 | ||
籍贯 | 广东潮州府海阳县 | |
出生 | 二月二十八日 | |
逝世 | 卒年不详 | |
配偶 | 娶苏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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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广东乡试第四名举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会试第一百五十三名,三甲第一百二十二名进士[1][2],授清江县知县,正德元年(1506年)十二月擢授南京四川道试监察御史。四年五月因黄英杰案罚米二百石。正德十一年,升任顺德府知府[3][4]。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赵福寿主编. 邢台通史 下. 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3.06: 554–555. ISBN 7-202-03337-2.
- ^ 明朝潮州府文进士名录. 潮州热线. [2013-08-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04).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五年进士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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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彭杰 |
明朝顺德府知府 正德十一年 1516年 |
继任: 王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