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维屏中国清朝官员,山西蒲州人。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樊维屏担任台湾府诸罗县知县,掌管台南以北的台湾政事,涵盖今嘉义彰化台中、甚至台北等地政事。他最大事迹是于新港、麻豆、目加溜湾、萧垄四社设置官学,并教育平埔族子弟汉文。二十七年(1688年),他因故遭弹劾革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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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官衔
前任:
季麒光
台湾府诸罗县知县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上任
继任:
朱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