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处救护训练学校

消防处救护训练学校(英语:Fire Services Ambulance Command Training School)于1992年创立,位于香港沙田马鞍山鞍山里1号,附设于马鞍山消防局,占地0.6公顷。消防处救护训练学校隶属于香港消防处救护总区,为其主要训练及培训机构之一,所有新入职的救护学员均须在此接受26周的基本救护学及专门的辅助医疗的留宿训练,消防处救护训练学校亦是现职救护人员的复修及进阶训练场地之一及现职消防人员的急救训练、复修及进阶训练场地之一。消防及救护学院于2015年10月竣工后,消防处救护训练学校将会关闭[1],更改为现职救护人员的训练场所。

消防处救护训练学校
Fire Services Ambulance Command Training School
创办时间1992年
学校类型救护训练学校
校长助理救护总长黄新年
校址香港新界沙田区沙田马鞍山鞍山里1号
校区市区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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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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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消防事务处首次招聘一级(相等于今救护队目)和二级救护员。学员当时在位于夏悫道的临时消防训练学校接受训练,当时的训练内容包括学习急救知识纪律体能训练,及暂时驻守于医院及跟随救护车出勤训练。课程以师徒制度为主,课堂教授为辅。 (训练蓝本由1966至1973年均以香港圣约翰救伤队急救手册为教才。至1973年,消防事务处从英国国家卫生部引入救护学课程(NHS Ambulance Aid Training)作为基本训练内容。至1997年,新入职救护员及救护主任均需要接受以加拿大卑诗省同济学院为蓝本的一级急救医疗助理基本训练内容,及以往的救护学讲义为标准的基本训练内容。)

1980年代,由于训练场地不足,部份救护员初级训练被转移至梨木树救护站粉岭救护站及为时尚未启用的黄大仙救护站举办。

创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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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1990年代初期,消防处暂停招聘救护员前,救护员及救护主任初级训练大多在消防训练学校举行,由救护总区训练人员担任教官。为了配合香港消防处辅助医疗服务的发展,消防处救护训练学校于1992年7月成立及启用,为救护总区提供更优良的训练场所及设施。

2007年起,消防处救护训练学校为香港公营机构免费提供简易自动体外心脏去颤器使用法的训练。

2011年起,消防处救护训练学校为香港警务处开办训练班。

迁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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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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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学员基本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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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学员的基本训练为期26周,内容包括救护学、相关法例、情绪智商管理步操纪律、体能训练及随救护车实务练习等[2][3][4]

见习救护主任初级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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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救护主任的初级训练内容为期26周,内容包括救护学、相关法例、步操、体能训练、领导管理学,以及跟随救护车出勤及驻守救护站实务练习等。

救护员、救护队目及救护主任二级急救医疗助理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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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员接受基本训练后,等同具备一级急救医疗助理的资格,人员除了拥有进阶的急救知识外,亦能够评估伤病者、气道处理技巧、创伤及紧急医疗事故的处理技巧、复苏、自动体外心脏去颤器与镇痛器材等使用。因此,具备一级急救医疗助理资格的救护员可以接受为期20周的二级急救医疗助理训练课程。在首4周,人员需要以自学形式研习二级急救医疗助理基本训练课程的内容。随后两周,人员需要参与预修研习班及通过笔试和实习试。完成后,人员再需要以自修形式参加为期6周的修业前阅读课程,学习生理学人体解剖学病理学药物学等。

修毕后,人员可以参与为期6周的二级急救医疗助理课程,理论内容由医生教授,学员亦需要参与实习训练。通过笔试及实习试的学员,会获安排到医院接受为期两周的实习训练。期间人员可以实习诊断伤病者,使用药物,以及施以静脉注射和肌肉注射等技术。

救护员、救护队目及救护主任二级急救医疗助理覆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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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二级急救医疗助理资格的救护人员每隔3年均需要参加一个为期两周的覆修课程,并且需要通过笔试及实习试,才可以继续为伤病者提供二级急救医疗助理等级的救护程序。此外,消防处救护训练学校定期举办持续医疗教育课程及辅助医疗短期课程,旨在为二级急救医疗助理学习最新颖的处理伤病者的技术和装备,并且对各处理伤病者的个案进行研究。

先遣急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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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遣急救员由前线消防人员担任,他们曾接受专门的救护学进阶训练,并具备操作心脏去颤器的资格。在救护车到场前,为伤病者即时提供基本维生服务,以提升伤病者的存活率。

先遣急救员计划于2003年9月8日开始实施,初期由七间设于策略性位置的消防局试行提供服务。由于计划卓有成效,而且反应良好,消防处分阶段扩展计划。目前全港的消防局、灭火轮消防局、机场消防队(包括两艘指挥船)及潜水支援船,均有先遣急救员驻守。先遣急救员处理紧急医疗服务召唤时,会视乎事故现场及天气情况,穿上黄色反光背心或外套,背心及外套前后均印上“先遣急救员”的中英文字样。

如先遣急救员能比救护车更早到达现场,消防处便会同时出动先遣急救员和救护车。先遣急救员处理的紧急医疗服务召唤主要包括心跳骤停、哽塞、严重呼吸困难、大量出血、不省人事、其他令生命受威胁的情况。先遣急救员还会在火警或特别服务现场为伤病者提供基本维生服务。

文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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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职人员会在消防处救护训练学校学习使用简易心脏去颤器。

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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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处救护训练学校为到香港居民提供免费的社区心肺复苏法课程[5]

以消防处救护训练学校为题材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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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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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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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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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35亿元建造 新消防学校落户将军澳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东方日报》 2012年12月6日
  2. ^ 消防處救護訓練學校 (PDF). [2011-02-0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09-01-17). 
  3. ^ 消防處救護訓練學校 (PDF). [2011-08-2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1-05-16). 
  4. ^ 三救护学员中暑揭操练“揾命博”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苹果日报》 2012年8月26日
  5. ^ [www.hkfsd.gov.hk/images/review_11/tc_eng/6_human_resources_management.pdf 消防处救护训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