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凤(?—?),清朝官员。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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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六年(1867年)署福清县。于1892年奉旨台湾府粮捕海防通判,为台湾清治时期后期的澎湖地方政府主官。前身为台湾府粮捕海防通判的该职位,驻守于澎湖地方,主管政经军事,官职品等为正六品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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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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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官衔
前任:
萧赞廷
台南府粮捕海防通判
1892年上任
继任:
陈步梯
前任:
吴本杰
台湾府南路抚民理番同知
1886年上任
继任:
欧阳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