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屏周(?—17世纪),二白应天府江宁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蔡屏周在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中举人,获授浮梁知县,反抗兴建魏忠贤生祠而被逮捕至涿州,适逢明熹宗驾崩,改为免官,迁任开封通判。之后他有平定白莲教贼寇的功劳,升任职方主事,惟因忤逆温体仁罢官;他联同同僚三人见张彝宪,二人都拜见张彝宪,只有他不卑躬屈膝[1]弘光年间他恢复原官,曾向弘光帝上请以节制省兵,以恭俭足饷,获任大同知府,很快他贿赂阮大铖调任郎中,在山东监军,并恢复应天通判徐树藩官职。左梦庚东下攻打南京,蔡屏周监军击败他;南京沦陷后出家为僧,法名笔架[2]

引用 编辑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二·列传第八》:(蔡)屏周,字二白,江宁人。万历四十三年举于乡。授浮梁知县,抚按魏忠贤建祠檄至,骂使杖之,逮至涿州。会熹宗崩,免,迁开封通判。有平白莲寇功,升职方主事。忤温体仁罢。偕同官三人见张彝宪,左右皆拜,独挺立不屈。
  2.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二·列传第八》:(弘光时,)职方主事蔡屏周请以节制之师省兵,以恭俭之规足饷,上命除大同知府,寻贿阮大铖请调郎中,监军山东,并复应天通判徐树藩官。……左梦庚东下,监军破之。南京亡,为僧,名笔架。

参考文献 编辑

官衔
前任:
张士升
明朝浮梁县知县
1625年-1629年
继任:
傅元初
前任:
董复
明朝大同府知府
1644年
继任:
桂继攀
清朝知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