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盛奎
赵盛奎(1778—1839),清朝大臣,字菊言,直隶深州人。
嘉庆六年(1801年)拔贡,七年朝考一等,曾参与编订《钦定平定教匪纪略》,为《钦定平定回疆剿捦逆裔方略》的总纂官,为相国曹振镛、董诰重用。曾任军机章京、吏部考功司郎中、内阁侍读学士、光禄寺卿、山东按察使、江宁布政使,与林则徐有交集。道光十五年(1835年)七月,以刑部右侍郎任军机大臣。八月,转任户部左侍郎。同时任钦差大臣,查案办差。道光十六年(1836年)六月,内召,七月,因办理儿女亲家白镕子白让卿、卢应翔之案被道光责罚,此案涉及大臣恩铭、邓廷桢、赛尚阿及已逝的昇寅,赵盛奎革去户部左侍郎和军机大臣,降为四品顶戴,以三品京堂候补。不久,再任太常寺卿、仓场侍郎、刑部右侍郎署户部左侍郎。道光十九年卒,卒年六十一,墓志由尚书何凌汉、进士彭邦畴撰。
家族
编辑先世居山右之洪洞,明初徙居直隶,永年旋迁河北深州。
参考
编辑- 《清史稿》卷289 列传七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