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辽宁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人民政府负责民族事务工作的组成部门。与辽宁省宗教事务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辽宁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印章规定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
主要领导
主任包玉梅
副主任杨丰陌 赵佐贤 马剑 张智光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辽宁省人民政府
机构类型辽宁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行政级别正地厅级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6号
对外官网辽宁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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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公室
  • 政策法规处(清真食品管理处)
  • 经济发展处
  • 文化教育处
  •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处
  • 宗教一处
  • 宗教二处
  • 宗教三处
  • 宗教四处
  • 监督检查处[1]

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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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省宗教局教育指导中心
  • 辽宁省民族宗教问题研究中心
  • 辽宁省少数民族服务中心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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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辽宁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辽宁省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2-01-23.,辽宁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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