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成立于2001年。当年,经中国国务院批准撤消伊克昭盟,成立鄂尔多斯市。
民国初年,清廷的政策继续生效,今鄂尔多斯地仍设七旗一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普遍组建了行政政权。1958年10月,50个乡、23个苏木、5个乡级镇改为人民公社。1984年,人民公社改为乡、苏木,大队改为村、嘎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