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
人民公社在社会主义国家为過往的社會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属于一种“政社合一”组织,分为「农村人民公社」和「城市人民公社」,而以前者最为著名[1][2]。人民公社為「三面红旗」之一,1958年8月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的肯定下,人民公社运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迅速推广[1][2][3][4][5]。


人民公社既是生产组织,也是基层政权,其核心是生产队,普遍存在的时期为1958年至1984年[3][5][6]。其中,农村人民公社属于当时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村政治经济制度的主要特徵,即农村计划经济时代。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而解体,人民公社全部被乡级行政区取代,人民公社运动失败[5][7][8]。这一段时期(特别是1978年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没有多少实质性的改善,但却产生了较为严重的问题,农民失去了生产资料所有权,严重伤害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陷入困境之中[2][3][4][5]。
历史沿革 编辑
名称由來 编辑
“人民公社”这个名词,就是刘少奇与另外几个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在闲聊中产生的。据刘少奇1958年11月7日在郑州会议上的讲话回忆,大致是1958年4月,在赴广州的火车上,刘与周恩来、陆定一(时任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邓力群闲聊,“吹半工半读,吹教育如何普及,另外就吹公社,吹乌托邦,吹过渡到共产主义”;在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刘又讲了半工半读与生活集体化,并要北京和天津先搞试验[9]。1958年8月上旬,毛泽东到河北、河南与山东等地视察,与当地的负责人谈到“小社”拼“大社”的问题。毛泽东说道:“看来‘人民公社’是一个好名字,包括工、农、兵、学、商,管理生产,管理生活,管理政权。‘人民公社’前面可以加上地名,或者加上群众喜欢的名字。”
毛泽东还總結人民公社的特点:“一曰大,二曰公”。在山东时,当地负责人询问“大社”叫什么名称时,毛泽东说:“还是叫人民公社好,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合在一起,便于领导。”这些消息见报后,全国各地纷纷效仿,四處響起“人民公社好!”“人民公社万岁!”等口號[10]。
时间表 编辑
1958年,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由农业生产合作社联合而成,一般一乡建立一社。1958年6月,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成为中国第一个人民公社[11]。
1958年8月,毛泽东视察河北、河南、山东时,提出“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合在一起,便于领导。”之后,农民公社在中国大陆迅速推广、兴盛[2][3][5]。
1958年9月,蚂蚁岛人民公社成立[12]。1958年12月,中国共产党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在武漢召開,决定把決策中心由公社轉回到生產一級,作為核算、收稅和分配收入的基本單位,不再強調吃飯不要錢,工資重新按勞動量和所掙工分支付。
1960年,農業危機加劇,公社權力又進一步分散到平均20-40戶組成的生產隊,作為基本單位。自留地發還,食堂解散。到1962年,因為規模縮小,公社數目從大約24,000個增加到74,000個[13]。
1962年起,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以生产队的集体所有制经济为基础的制度。生产队是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社员参加集体生产劳动,按照各人所得劳动工分取得劳动报酬。此外,社员可种植少量自留地和经营少量家庭副业。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改变人民公社制度下存在的平均主义和社员缺少经营自主权的状况,农村普遍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0年夏,四川廣漢縣向阳公社率先取消人民公社,恢復為向陽鄉[14]。1982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农村建立乡级行政区人民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基层政权机构和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分开设立。至此,以“政社合一”和集体统一经营为特征的人民公社遂告解体。1984年底,全国农村人民公社大部分完成了由社到乡的转变,仅有少数仍存在。
2009年初,号称“中国仅存的人民公社”的河北省晋州市周家庄乡进行2008年分红,共向12,000多社员发放近7,000万元,人均分红6,000元左右。周家庄乡1949年创办互助组,1952年建合作社,1958年建人民公社,1983年建农工商合作社。自1952年至今,合作社始终集体统一经营,体制一直未变,仍然采用工分制,已有55年历史[15]。
组织形式 编辑
政社合一 编辑
農村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的組織,是中國大陸社會主義社會在農村中的基層單位。典型的人民公社由幾個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即集體農莊)合併而成,有的公社像「區」那麼大,較小的大致相當於一個「鄉」,有4-5千戶。公社包括地方政府的各種職能,包括公安、貿易、財政、稅收、會計及計劃工作,都受中国共产党的控制。
在人民公社內,農民的衣食住行都在公社控制之下,公社是農民政治、經濟、社會生活的實體。自留地被收回,私有物件小至鍋、盆、桌、椅都要交公[16]。所有勞力都受控制,每人每月要工作28天,婦女也有工作,兒童都送去日託,以提高工作效率。農民一度在大食堂吃飯,企圖建立按需要免費供應食物和必須品的制度。公社期望能喚起農民的主動精神,建立自給自足的地方性社會[13]。
生产队 编辑
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單位是生產隊。根據各地方不同的情況,人民公社的組織可以是兩級,即公社和生產隊,也可以是三級,即公社、生產大隊和生產隊。较大型的公社分為生產大隊,大隊又分為生產隊(相當於以前的農業生產合作社),也許包括半個村落。每一個農民被編入一個小組;一定數量的小組編成生产隊;生产队之上為大隊,大概相當於今日的行政村;大隊之上是人民公社,相等於镇或乡的規模。
國家每年都為每個公社下達生產任務指標,公社將指標逐層下達,農民所有生產由國家計劃及統一收購,農民所需的商品則由國家分配,所謂的「統購統銷」的制度。所有的生產過程由集體支配,非農民個人決定的。農民所得是由工分決定,工分的價值是整隊大隊減去上繳國家及公社福利開支的平均數。
社队企业 编辑
人民公社产生了社队企业,也就是乡镇企业的前身。当时的模式是國有大型企业满足国家计划之外,多余生产的产品就近销售到附近企业,其中包括社队企业,包括如电子产品、机床、钢铁等。透过小型社队企业自行组装及研制可适应当地的型号,在70年代农业机械化时期,同一型拖拉机在全国范围内共有上百种适用于不同地形的型号。社会企业还搞“五小企业”,自制各类轻工业产品,土洋结合。
历史影响 编辑
正面 编辑
负面 编辑
- 農民工作過度:人民公社使農民在初期都工作過度,筋疲力盡。平均主義的工資制度,即按需計酬,降低了勞動生產率。
- 挫低勞動積極性:由于農民所得並不直接與個人付出成正比,没有直接反馈的集体化生产逐渐挫低了人們的積極性。类似于苏联农业集体化后的产量下降。耕种公地的最终结果是农民们没有直接的责任感,生产积极性不高,发生了社会懈怠现象[17]。当个体认为自己的工作已湮没在团体之中,就会在团体中懈怠下来[17]。
- 导致食品短缺:人民食堂需要将农民私有的粮食全部收缴,统一烹调之后再按需分配给所有公社社员。有人將之形象化地稱為吃大锅饭。然而,由于大量浪费,公社食堂有限的粮食储备被迅速消耗完毕,导致了随后的食品短缺。
- 經濟倒退:三年大饥荒时期;1960年後,經濟倒退,工業停頓,交通運輸癱瘓,1960年的國民生產總值可能下降了1/3,普遍營養不良,出现了大量民众餓死[18][19]。
- 实际的贫富差距不与产出相关,导致依照与权力中心的距离而产生。
参见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引用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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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由于对社会主义建设经验不足,对经济发展规律和中国经济基本情况认识不足,更由于毛泽东同志、中央和地方不少领导同志在胜利面前滋长了骄傲自满情绪,急于求成,夸大了主观意志和主观努力的作用,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试点,就在总路线提出后轻率地发动了“大跃进”运动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得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地泛滥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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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airbank:《美國與中國》,頁30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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