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建制地区
不設地方行政架構的地區
此条目论述以部分区域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观点。 (2013年7月9日) |
非建制地区(英语:Unincorporated area)普遍存在于美国、加拿大、澳洲等国家,是指一个地区并没有自治权,而是被更高层的行政区划(例如国家、省、州、郡或县)所管理[1]。通常当一个地方政府被废除时,将转由更高层的行政区划来提供该地区的服务。
案例 编辑
美国 编辑
香港 编辑
中华民国(台湾) 编辑
现今台澎金马所有的区域皆被划入三级(乡镇市区)以上的行政区划中;但在四级行政区划(村里)层面,并不是所有地区皆有建制,像是新竹市北区、香山区、高雄市小港区的机场用地,以及澎湖、金门、马祖等离岛地区的部分岛屿未划入任何村里。
挪威 编辑
巴基斯坦 编辑
另见 编辑
参考来源 编辑
- ^ 2016 Census QuickStats: Unincorporated ACT. quickstats.censusdata.abs.gov.au. [2020-08-01] (英语).
- ^ 區議會地區面積(2014年10月). 地政总署. [2016年4月2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