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天申
龚天申(16世纪—17世纪),字子德,湖广岳州府澧州人[3],明朝政治人物。
龚天申 | |
---|---|
大明兖州府同知 | |
籍贯 | 湖广岳州府澧州 |
字号 | 字子德 |
亲属 | (父)寿官乡宾龚宇 (子)万历十九年举人龚𬭚、廪生龚叙 (孙)万历三十八年进士龚之伊、万历四十年举人龚之彦、万历三十四年举人龚之安[1][2] |
出身 | |
|
生平
编辑龚天申十二岁成为生员,潜心理学,曾跟随赵贞吉及胡直学习,文章德行得一时所重。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乙卯科湖广乡试举人,婉拒担任永顺军民宣慰使司教职,并写信劝谕不要生事,万历五年(1577年)授严州同知,为政慈惠宽和,所行措施必定为长远计划;当地有兄弟争产兴讼十年馀,他斥责二人,下令他们在公堂相拜,月多后有另一对兄弟兴讼,二人竟前往充任和解者,不久他也因父母离世回乡[4]。
服阕后龚天申改任兖州同知,开通永济新河方便漕运,又修筑汶上县城,修筑太行堤二百馀里抵御黄河,不久去世,济汶人民像失去慈母一样,入祀乡贤祠[3][1][5]。
引用
编辑- ^ 1.0 1.1 四库全书《湖广通志·卷五十·乡贤志》:龚天申,澧州人,嘉靖举人,万厯初为严州同知,民有兄弟争产讼十年不止者,责令相拜于堂,后月馀复有兄弟讼,而两人为和解,则前争产兄弟也;改补兖州,开永济新河便漕运受上方殊赏,兖州祀名宦。子𬭚举乡试,孙之伊万厯庚戌进士,之安以乡举为蜀令,死献贼之难。 以上旧通志
-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齿录》:民籍,治《诗经》,年二十六岁中式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一百三十五名进士。甲申十月初十日生,行一,曾祖龚宇,寿官乡宾;祖龚天申,乙卯亚魁,历严、兖二府同知,祀乡贤;父龚叙,廪生;母高氏;继母陈氏;庶母庞氏。严侍下。妻李氏,兄龚之彦(壬子举人),弟之安(丙午举人);之传(廪生);之庠(庠生);之愿(庠生);之度(庠生);之佐(庠生);之吉(庠生);之伯(庠生);之仲;之俶。
- ^ 3.0 3.1 乾隆《直隶澧州志林·卷十六·人物志》:龚天申,字子德,年十二补诸生,潜心理学,尝从赵大洲及太和胡正甫游,文章德行取重一时,领嘉靖乙卯乡荐,万厯时为严州府同知,清声卓绩,详严陵志,转兖州,开永济新河便漕运受殊赏,筑汶上城,以黄河堤脆不任障御,筑太行堤二百馀里,寻卒,济汶间如失慈母,诏祀乡贤。
- ^ 光绪《严州府志·卷十二·遗爱上》:龚天申,澧州人,任府丞,秉性慈惠,敷政宽和,诸所措施必为一方计久远,后以忧去。
- ^ 《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氏族典·卷三十五》:龚天申 按《澧州志》:“天申,字子德,嘉靖乙卯乡举,潜心理学。永顺宣慰聘为师,力辞,止贻书戒勿起衅,遂解永顺桑梓之难。万历丁丑,同知严州府,转兖州,寻卒。”
参考文献
编辑官衔 | ||
---|---|---|
前任: 林烋 |
明朝严州府同知 1577年—1579年 |
继任: 袁一虬 |
前任: 尹言 |
明朝兖州府同知 万历年间 |
继任: 杨文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