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投票是邪恶的

投票阻碍(discourages)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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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择以投票来决纠纷,而不必详细考虑、分析、综合各议,实削弱了维基上解决纠纷之自然过程。 维基百科不是民主组织--这是她的长处,不是弱点。 辩证法是维基的重要特点。虽然表决常会比互助以寻大家接受的立场更容易,但极少会更佳。

诉诸投票令社群避免对话,继续分裂;与者不必交流,只须选择阵型(participants don't interact with the other voters, but merely choose camps)。 欲建立共识,各人不能只从少数选择中选一,而须表达并解释其意见,回应他人的论点,直至达到大家接受之方案。若无人具体提出反对理由或论点,则何以回应?

然。建立共识难于表决。多数值得做的事亦同样。

投票鼓励假二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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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两种可能选择之事项极少出现。将一复杂多样的问题简化成一是非题乃虚假二分法。例如,于删文投票中,投票者往往会忽略将该文与另一文合并之可能。故此,每当你发见一未被考虑之选择,请指出。

投票鼓励团体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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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一列人名,参与者易生加上自己的名之冲动。加上自己一名甚易,尤其当一方穏操胜卷时。诉诸投票会分化原本不甚反对/认同 之用户。以讨论求共识,各参与者须提出自己论点,理解他人的论点,以知社群意向;表决过程则虚假地简化实际情况。另外,你或会迟疑于站在与你所敬重者之对面,或站在你所不敬重者之同一面。

若表决结果中双方悬殊,在“负”方者或会感到被排挤(/边缘化 marginalised);而胜方或会觉得已获为所欲为而不必理会反对意见之许可。惟争议尚未解决。

投票亦非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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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谁的票算数为表决之一根本困难。明显地,一人自创一群傀儡同时投多票是不公平的。 但若一用户自维基百科外引来几位参与甚少的朋友又如何?参与不过三数日的用户又如何?或那些未参与讨论或有误解之长期用户?谁是社群?各人的声音应各占几重?这些是凡举行投票都要面对的难题;任何对策都难以满足所有人,总会有人觉得被忽略或被歧视。有时投票结果须由特定人解释,则决定之责任落在这些人膊上;若他们以任何理由选择不从统计数字,则更难。若无人有最终决定权,总有可能大家都觉得投票过程有误。 (有人会认为:“若我们无算那些不应算数的票,结果可能会不同!”另外,有人不相信投票制度本身,他们的意见应如何处理?即使我们能确切定义“社群”,无一投票制度可保完全公平。 在常见的多数制投票中,中亦可能得到不能最有效满足大家的结果。

讨论可避免以上各事,因其权衡论点而非票数,且指明最终决定来自理由而非绝对票数。表决表面上似乎客观公正,惟其亦难免因误解而生之选票堆砌(vote-stacking),或选不出多数人认为最可接受者。理解讨论结果当然难于统计票数,但讨论最能导出可满足多数人之协议,并减低任何动议因其支持者有更强之动员力而胜出之机会。

投票既误导亦增加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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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述,投票本非邪恶。我们可藉投票箱来调查社群的意见。惟票数不应有任何约束力。维基百科非一民主组织。真相未必受欢迎;受欢迎者未必真确。

惟表决之存在常令维基人-尤其是新人-以为投票只有结果(而非讨论过程)才实在, (故此英文维基百科上 删除讨论 易为傀儡 所滥用。)有人以票数而非其相关讨论为决定之准则。此信仰常令一场场表决发展成越来越复杂之怪物,各种意见都有,分成十数阵型,局外人亦无从理解混乱之讨论页。若票数占优之选项不被执行,投票者会觉得受误导。他们会指:“但我们投票赢了!”而未知投票不可取代共识,因而不愤,觉得无人听其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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