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辯(?—?),字景宣范陽郡涿縣(今河北省涿州市)人,出自范陽盧氏北祖,北魏、西魏、北周官員。

生平 編輯

盧辯家族數代學習儒學,父親盧靜是北魏太常丞。盧辯少時好學,廣泛通曉經典書籍。正光初年,盧辯被舉薦為秀才,出任太學博士。因為《大戴禮記》沒有注釋,盧辯就為之做注。盧辨的三哥盧景裕是當時的大儒,對盧辯說:「從前我們的祖先侍中盧植給《小戴禮記》做注釋,現在你給《大戴禮記》做注釋,差不多纂集了先輩的著述。」[1][2][3]

魏節閔帝元恭登基後,盧辯被任命為中書舍人高歡信都起兵,消滅爾朱氏的軍隊,於是發兵進攻洛陽,魏節閔帝派遣盧辯持節在鄴城慰勞高歡。高歡命令盧辯朝見他奉戴的中興主元朗,盧辯堅守節操不聽從。高歡憤怒的說:「我為正道而舉兵,誅伐群醜,皇帝在此,是誰派你來的?」盧辯高聲應答,守住節操不屈不撓。高歡覺得盧辯非同尋常,放了他不繼續威逼[4][5]

魏孝武帝元修即位後,任命盧辯為廣平王元贊的師傅。永熙二年二月五日(533年3月15日),平等寺修建完成,魏孝武帝率領百官在寺廟中舉行萬僧會。當日,寺門外有個石像無緣無故低頭後又舉起,如此一整天才停止,魏孝武帝對它頂禮膜拜,對此感到奇怪詭異。盧辯說:「石頭立起,社稷轉移,自古有這樣的情形,陛下有何奇怪。」魏孝武帝於是回到皇宮。七月,侍中斛斯椿勸說魏孝武帝向着長安西進,十月底,東魏的京城遷到鄴城[6][7]

等到魏孝武帝西入關中,因為事情倉促,盧辯來不及回家,只騎着一匹馬跟隨。有的人問盧辯說:「得以與家人辭別嗎?」盧辯說:「出門為官之道,用大義割斷私人恩情,又有什麼可以辭別的。」魏孝武帝到了長安後,封盧辯為范陽縣公,盧辯歷任給事黃門侍郎,兼任著作郞,又加幽州大中正。宇文泰因為盧辯通曉儒家學術,對他十分禮遇,朝廷商議國家大事,常常召盧辯來諮詢。盧辯升任太子少保,兼任國子祭酒趙青雀發動叛亂時,西魏太子元欽出外居住在渭水以北,盧辯當時跟隨陪同,也不告訴家人。盧辯堅持平素志向果敢決斷,都有如此類。不久盧辯被授任太常卿太子少傅,轉任少師,西魏太子元欽和諸王等人都對他行入學敬師的束修之禮,拜盧辯為師學習,盧辯爵位升為范陽郡公[8][9]

自從魏孝武帝西遷,朝廷禮儀湮沒失落,這時朝廷的典章制度、不同等級的車馬服飾、樂器音樂、日晷刻漏渾天儀,西魏朝廷都命令盧辯根據不同時期的具體情況,採取適當措施來處置。盧辯與辛彥之薛憕檀翥參定[10][11][12],所制全部合乎規範法度,大多遵循古代禮儀。盧辯生性記憶力強能暗中記住事情,能決斷大事,凡是創建的制度,對待它們堅信不疑。盧辯又加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屢次升任至尚書令北周六官建立後,盧辯出任師氏中大夫[13][14]

周明帝宇文毓即位後,盧辯升任小宗伯,進號大將軍。周明帝曾與公卿前往盧辯住宅,儒士以此為榮。盧辯後外任宜州刺史,因為患病沒有赴任。盧辯去世後,諡號[15],附祭在宇文泰宗廟中。兒子盧慎繼承爵位,官至復州刺史。隋朝開皇初年,因為盧辯是前朝有名望德行之人,追封盧辯為沈國公[16]

當初,宇文泰想要推行《周官》禮制,命令蘇綽專門掌管這件事,不久蘇綽去世,宇文泰就命令盧辯完成它。盧辯於是領導崔宣猷裴政薛寘等人依照周禮建立六官,變革漢、魏的制度。魏恭帝三年正月丁丑,開始推行六官制度[17][18][19][20][21][22][23][24]

著作 編輯

家族 編輯

高祖 編輯

祖父 編輯

父親 編輯

兄弟 編輯

子女 編輯

延伸閱讀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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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書·卷24》,出自令狐德棻周書

參考資料 編輯

  1. ^ 《周書·卷二十四·列傳第十六》:盧辯字景宣,范陽涿人。累世儒學。父靖,太常丞。
  2. ^ 《周書·卷二十四·列傳第十六》:辯少好學,博通經籍,舉秀才,為太學博士。以大戴禮未有解估,辯乃注之。其兄景裕為當時碩儒,謂辯曰:「昔侍中注小戴,今爾注大戴,庶纂前修矣。」
  3. ^ 《北史·卷三十·列傳第十八》:辯字景宣,少好學,博通經籍。正光初,舉秀才,為太學博士。以大戴禮未有解詁,辯乃注之。其兄景裕為當時碩儒,謂辯曰:「昔侍中注小戴,今汝注大戴,庶纂前修矣。」
  4. ^ 《北史·卷三十·列傳第十八》:節閔帝立,除中書舍人。屬齊神武起兵信都,既破爾朱氏,遂鼓行指洛。節閔遣辯持節勞之於鄴。神武令辯見其所奉中興主,辯抗節不從。神武怒曰:「我舉大義,誅群醜,車駕在此,誰遣爾來?」辯抗言酬答,守節不撓。神武異之,捨而不逼。
  5. ^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五十五·梁紀十一》:節閔帝使中書舍人盧辯勞歡於鄴,歡使之見安定王,辯抗辭不從,歡不能奪,乃舍之。辯,同之兄子也。
  6. ^ 《北史·卷三十·列傳第十八》:孝武即位,以辯為廣平王贊師。永熙二年,平等浮屠成,孝武會萬僧於寺。石佛低舉其頭,終日乃止。帝禮拜之。辯曰:「石立社移,自古有此,陛下何怪。」
  7. ^ 《洛陽伽藍記·卷二·城東》:永熙元年,平陽王入纂大業,始造五層塔一所。平陽王,武穆王少子。詔中書侍郎魏收等為寺碑文。至二年二月五日土木畢功,帝率百僚作萬僧會。其日寺門外有石像,無故自動,低頭復舉,竟日乃止。帝躬來禮拜,怪其詭異。中書舍人盧景宣曰:「石立社移,上古有此,陛下何怪也?」帝乃還宮。七月中,帝為侍中斛斯椿所使,奔於長安。至十月終,而京師遷鄴焉。
  8. ^ 《周書·卷二十四·列傳第十六》:及帝入關,事起倉卒,辯不及至家,單馬而從。或問辯曰:「得辭家不?」辯曰:「門外之治,以義斷恩,復何辭也。」孝武至長安,授給事黃門侍郎,領著作。太祖以辯有儒術,甚禮之,朝廷大議,常召顧問。趙青雀之亂,魏太子出居渭北。辯時隨從,亦不告家人。其執志敢決,皆此類也。尋除太常卿、太子少傅。魏太子及諸王等,皆行束脩之禮,受業於辯。進爵范陽公,轉少師。
  9. ^ 《北史·卷三十·列傳第十八》:及帝入關,事起倉卒,辯不及至家,單馬而從。或問辯曰:「得辭家不?」辯曰:「門外之道,以義斷恩,復何辭也。」孝武至長安,封范陽縣公。歷位給事黃門侍郎,領著作,加本州大中正。周文帝以辯有儒術,甚禮之,朝廷大議,常召顧問。遷太子少保,領國子祭酒。趙青雀之亂,魏太子出居渭北,辯時隨從,亦不告家人。其執志敢決,皆此類也。尋除太常卿、太子少傅,轉少師,魏太子及諸王等皆行束修之禮,受業於辯,進爵范陽郡公。
  10. ^ 《隋書·卷七十五·列傳第四十》:及周閔帝受禪,彥之與少宗伯盧辯專掌儀制。
  11. ^ 《周書·卷三十八·列傳第三十》:大統初,儀制多闕。太祖令憕與盧辯、檀翥等參定之。
  12. ^ 《北史·卷三十六·列傳第二十四》:大統初,儀制多闕,周文令憕與盧辯、檀翥等參定之。
  13. ^ 《周書·卷二十四·列傳第十六》:自魏末離亂,孝武西遷,朝章禮度,演墜咸盡。辯因時制宜,皆合軌度。性疆記默契,能斷大事。凡所創製,處之不疑。累遷尚書右僕射。世宗即位,進位大將軍。帝嘗與諸公幸其第,儒者榮之。出為宜州刺史。薨,配食太祖廟庭。子慎。
  14. ^ 《北史·卷三十·列傳第十八》:自孝武西遷,朝儀演墜,於時朝廷憲章、乘輿法服、金石律呂、晷刻渾儀,皆令辯因時制宜。皆合軌度,多依古禮。性強記默識,能斷大事,凡所創製,處之不疑。加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累遷尚書令。及建六官,為師氏中大夫。
  15. ^ 15.0 15.1 趙汗青 袁明 鄭旭東, 《陕西西咸新区空港新城隋卢诠墓发掘简报》, 《文博》 (06期), 2023年, (06期): 11–24 
  16. ^ 《北史·卷三十·列傳第十八》:明帝即位,遷小宗伯,進位大將軍。帝嘗與諸公幸其第,儒者榮之。出為宜州刺史,以患不之部。卒,諡曰獻,配食文帝廟庭。子慎嗣,位復州刺史。慎弟詮,性超捷,善騎射,位儀同三司。隋開皇初,以辯前代名德,追封沈國公。
  17. ^ 《北史·卷三十·列傳第十八》:初,周文欲行周官,命蘇綽專掌其事。未幾而綽卒,乃令辯成之。於是依周禮建六官,革漢、魏之法。以魏恭帝三年,始命行之。六卿之外,置太師、太傅、太保各一人,是曰三孤。時未建東宮,其太子官員,改創未畢。尋又改典命為大司禮,置中大夫。自茲厥後,世有損益。武成元年,增御正四人,位上大夫。保定四年,改宗伯為納言,禮部為司宗,大司禮為禮部,大司樂為樂部。五年,左右武伯各置大夫一人。以建德元年,改置宿衛官員。二年,省六府諸司中大夫以下官,府置四司,以下大夫為官之長,上士貳之。是歲,又增改東宮官員。三年,初置太子諫議大夫,員四人,文學十人;皇弟、皇子友,員各二人,學士六人。四年,又改置宿衛官員。其司武、司衛之類,皆後所增改。太子正宮尹之屬,亦後所創置。而典章散滅,弗可復知。宣帝嗣位,事不師古,官員班品,隨情變革。至如初置四輔官,及六府諸司復置中大夫,並御正、內史增置上大夫等,則今載於外史。餘則朝出夕改,莫能詳錄。
  18. ^ 《周書·卷二·帝紀第二》:三年春正月丁丑,初行周禮,建六官。以太祖為太師、大冢宰,柱國李弼為太傅,大司徒趙貴為太保,大宗伯獨孤信為大司馬,于謹為大司寇,侯莫陳崇為大司空。初,太祖以漢魏官繁,思革前弊。大統中,乃命蘇綽、盧辯依周制改創其事,尋亦置六卿官,然為撰次未成,眾務猶歸台閣。至是始畢,乃命行之。
  19. ^ 《北史·卷九·周本紀上第九》:三年正月丁丑,初行周禮,建六官,魏帝進帝位太師、大冢宰。帝以漢、魏官繁,思革前弊,大統中,乃令蘇綽、盧辯依周制改創其事,尋亦置六卿官,然為撰次未成,眾務猶歸台閣。
  20. ^ 《周書·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七》:與盧辯等剏修六官。
  21. ^ 《北史·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與盧辯等創修六官。
  22. ^ 《隋書·卷六十六·列傳第三十一》:周文帝聞其忠,授員外散騎侍郎,引事相府。命與盧辯依周禮建六卿,設公卿大夫士,並撰次朝儀,車服器用,多遵古禮,革漢、魏之法,事並施行。
  23. ^ 《周書·卷三十八·列傳第三十》:朝廷方改物剏制,欲行周禮,乃令寘與小宗伯盧辯斟酌古今,共詳定之。
  24. ^ 《北史·卷三十六·列傳第二十四》:朝廷方改物創製,欲行周禮,乃令寘與小宗伯盧辯斟酌古今,共詳定之。
  25. ^ 《隋書·卷三十四·志第二十九·經籍三》:稱謂五卷後周大將軍盧辯 撰
  26. ^ 《新唐書·卷五十九·志第四十九·藝文三》:盧辯稱謂五卷
  27. ^ 《隋書·卷三十四·志第二十九·經籍三》:墳典三十卷 盧辯撰。
  28. ^ 《舊唐書·卷四十七·志第二十七·經籍下》:墳典三十卷盧辯撰。
  29. ^ 《新唐書·卷五十九·志第四十九·藝文三》:盧辯墳典三十卷
  30. ^ 30.0 30.1 吳鋼主編. 《全唐文补遗 千唐志斋新藏专辑》. 西安: 三秦出版社. 2006: 125–126. ISBN 7-80736-085-2 (中文(繁體)). 
  31. ^ 《太平廣記·卷六六·女仙十一》:唐永真年,南海貢奇女盧眉娘,年十四歲。眉娘生,眉如線且長,故有是名。本北祖帝師之裔,自大定中流落嶺表。後漢盧景裕、景祚、景宣、景融兄弟四人皆為皇王之師,因號帝師。
  32. ^ 趙汗青 鄭旭東 馬倩娜, 《隋卢诠墓志考释》, 《文博》 (06期), 2023年, (06期): 7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