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信仰(英語:Faith in Christianity),也稱信心(並非「自信心」),天主教稱為信德,是耶穌基督傳道的核心內容之一,這在大量有關福音的內容有所表現。信仰是一種不藉助於人自身力量的行為,這種行為植根於對他們所信之人的力量和教導的精神寄託[1]宗教改革之後,對這個術語意義的不同理解成為了教會不同派別的重要神學爭議之一。這一理解差異在1999年簽署的《關於稱義教義的聯合聲明》(Joint Declaration on the Doctrine of Justification)中得到了較好的和解。在基督教神學發展史中,對於該詞的解釋大多遵循了《希伯來書第11章第1節的內容:「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2][3]。在其他的亞伯拉罕諸教中,信仰包括了對於上帝上帝之國等的確信。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对于《马太福音第8章第10节的注释b. The New Jerusalem Bible. London: Darton Longmann & Todd. 1985: 1621. ISBN 0-232-51650-2. 
  2. ^ 希伯來書》第11章第1節
  3. ^ Faith. Encyclopaedia Britannica 9. London-Chicago-Geneva-Sydney-Toronto: W. Benton. 1964: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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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