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曼尼亞州總督

澳洲君主在塔斯曼尼亞州的全權代表

塔斯曼尼亞總督(英語:Governor of Tasmania)是澳洲君主查爾斯三世塔斯馬尼亞州的全權代表。他日常不行使實權,由國王根據塔斯馬尼亞州長的提議所欽命的,任命一般以5年為基礎,州長可請示國王延長其任期。[1]

塔斯馬尼亞總督
州督紋章
塔斯馬尼亞總督旗
現任
芭芭拉·貝卡英語Barbara Baker (judge) AC

自2021年6月16日
尊稱閣下
任期由君主酌情決定
設立1832年2月6日
首任亨利·楊爵士

總督府位於霍巴特市中心商業區東北部。塔斯馬尼亞州第一任生於澳大利亞的總督為斯坦利·伯伯里。從斯坦利·伯伯里起,歷任總督幾乎全出生於澳大利亞,其中僅彼得·安得伍是出生於英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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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The Royal Household. The Queen and the Commonwealth > Queen and Australia > The Queen's role in Australia. Queen's Printer. [19 August 20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17).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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