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馬尼亞州總督
澳洲君主在塔斯曼尼亞州的全權代表
塔斯馬尼亞總督(英語:Governor of Tasmania)是澳洲君主查爾斯三世在塔斯馬尼亞州的全權代表。他日常不行使實權,由國王根據塔斯馬尼亞州長的提議所欽命的,任命一般以5年為基礎,州長可請示國王延長其任期。[1]
塔斯馬尼亞總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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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稱 | 閣下 |
任期 | 由君主酌情決定 |
設立 | 1832年2月6日 |
首任 | 亨利·楊爵士 |
總督府位於荷巴特市中心商業區東北部。塔斯馬尼亞州第一任生於澳洲的總督為史丹利·伯伯里。從史丹利·伯伯里起,歷任總督幾乎全出生於澳洲,其中僅彼得·安得伍是出生於英國。
參考資料
編輯- ^ The Royal Household. The Queen and the Commonwealth > Queen and Australia > The Queen's role in Australia. Queen's Printer. [19 August 20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