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葆田(1840年—1909年),字佩南山東榮成人。晚清官員。

孫葆田

生平 編輯

同治十三年(1864年)中進士,授刑部主事,改任知縣,銓選安徽宿松縣。孫葆田勤政愛民,家中蕭然。調合肥縣,有大學士李鴻章弟子橫行鄉里,因逼債將人毆打致死。葆田檢驗屍身傷處,觀者數萬,都擔心知縣被豪強脅迫,檢驗不實。葆田對仵作說:「敢欺罔者論如律。」得致命狀,民眾歡騰,都說包龍圖復出,訴訟平定。後來,有御史為此彈劾葆田,詔巡撫陳彝按察,最終仍按原讞。葆田於是自免歸里,但其名聞天下。

此後數年,安徽準備清理丈量民田,巡撫福潤上疏調葆田負責此事,葆田推辭不赴,並寫信之處清丈擾民,稱:「清賦之要,熟地報荒者,當寬其既往,限年墾復。平歲報災者,當警其將來,分年帶徵。弊自可除,無事紛擾。」一時以為名言。

孫葆田曾隨武昌學者張裕釗研習古文之法,治經學,實事求是,不因襲宋儒定論。曾歷任山東、河南書院主講,被學者奉為大師。巡撫張曜上疏褒揚其學行,朝廷賜五品卿銜。屢有中外大臣推薦徵召復出,葆田全部推辭。宣統元年(1909年)卒,年七十歲。時與柯劭憼並稱「儒吏」。《清史稿》有傳。[1]

延伸閱讀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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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479》,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資料 編輯

  1. ^ 《清史稿·列傳二百六十六》:孫葆田,字佩南,山東榮成人。同治十三年進士,授刑部主事,改知縣,銓授安徽宿松。勤政愛民,日坐堂皇,妻紡績,室中蕭然如寒士。調合肥,大學士李鴻章弟子之傔人橫於鄉,以逼債毆人死。葆田檢驗屍傷,觀者數萬人,恐縣令為豪強迫脅驗不實。葆田命仵作曰:「敢欺罔者論如律。」得致命狀,人皆歡噪,謂包龍圖復出,讞遂定。有御史劾葆田誤入人死罪,詔巡撫陳彝按之,卒直原讞。葆田遂自免歸,名聞天下。逾數年,安徽將清丈民田,巡撫福潤疏調葆田主其事,辭不赴。貽書當事,言清丈病民,陳:「清賦之要,熟地報荒者,當寬其既往,限年墾復。平歲報災者,當警其將來,分年帶徵。弊自可除,無事紛擾。」時以為名言。
    葆田故從武昌張裕釗受古文法,治經,實事求是,不薄宋儒。歷主山東、河南書院,學者奉為大師。巡撫張曜疏陳其學行,賜五品卿銜。中外大臣迭薦之,詔徵,不出。宣統元年,卒,年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