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吸煙預防與煙草控制法
家庭吸煙預防與煙草控制法(Family Smoking Prevention and Tobacco Control Act)屬美國聯邦法律,授予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對煙草業進行調控的權力,從而把煙草產品置於美國聯邦政府的控制之下。
簽署
編輯美國總統奧巴馬於2009年6月22日在白宮簽署了《家庭吸煙預防與煙草控制法案》,授權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對煙草產品的生產和銷售進行調控。奧巴馬總統指出,這項新法律有助於阻止煙草公司以青少年為行銷目標。他認為這一點至關重要,因為幾乎百分之90的吸煙者都是在步入18歲以前開始吸煙的。奧巴馬總統表示,他自己就曾經是這些青少年中的一員,因此,他知道要戒掉這個積累已久的習慣會多麼困難。
規定
編輯《家庭吸煙預防與煙草控制法案》規定:
評論
編輯奧巴馬總統評價《家庭吸煙預防與煙草控制法》為「救美國人命的法律」,部份美國媒體以「歷史性」、「標誌性」等詞語評論《家庭吸煙預防與煙草控制法》。[1]
密西根大學煙草研究網絡部主任克里夫·道格拉斯指出,這新法律的通過可以挽救成千上萬人的生命。他說:「這項新法律通過減少開始吸煙並對尼古丁上癮的青少年人數,以及使成年吸煙者更容易戒煙,預計可以挽救成千上萬人的生命。我們不僅要減少煙草推銷,還要下令煙草公司使煙草產品不易上癮、甚至不上癮,以及不危害人們的健康,實現這個目標需要時間,但這是我們的期望。」
馬里蘭州大學法學院的煙草控制中心主任凱瑟琳·達希爾進一步分析了這項新法律的重要性。她說:「迄今為止,美國煙草銷售可以說沒有任何限制。雖然有些煙草公司的標示和促銷方式被指控非法並因此受到起訴,但這並不是調控煙草製品的有效辦法。凱瑟琳·達希爾還說:「新法律旨在對煙草製品本身進行調控,使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在某種程度上有權調控煙草產品的成分以及煙草公司的促銷和銷售的方式。從短期來看,新法律實施的頭幾年裡,接觸香煙和吸煙的青少年人數會有所減少,但我們中期和長期的目標是使吸煙者人數普遍減少。」
民調
編輯蓋洛普公司一項民調顯示,百分之52的人反對這項調控煙草業的聯邦法律,百分之46表示支持。反對者當中以吸煙者為主。另外,由於文化程度和政治黨派的不同,人們對吸煙的態度也大相徑庭。百分之62的研究生支持這項新法律,只有百分之36的高中畢業生或文化程度更低的人持同樣觀點。大多數民主黨人支持這項法律,大多數共和黨人則表示反對。僅百分之17的美國人說,吸煙在美國應該完全被定為違法。不過,民意調查顯示,隨着時間的推移,吸煙者人數以及吸煙數量比以往要少。
馬里蘭大學法學院煙草控制中心主任凱瑟琳·達希爾認為,這項民調顯示,大多數美國人反對這項調控煙草業的聯邦法律,這可能是因為他們不太了解情況而作出的判斷。「人們擔心,通過這個法律後,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會設立一個新部門,因而花費聯邦政府更多的資金。他們可能認為,鑑於目前的經濟狀況,稅收有可能會被抬高。其實,這是一個誤解。羊毛出在羊身上,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調控煙草產品所需的花費來自煙草公司本身。」
密西根大學煙草研究網絡部主任克里夫·道格拉斯指出,過去也有民調顯示,調控煙草產品的倡議在美國公眾當中得到了廣泛的支持。因此,最新的民調結果也不能完全使人信服。他說:「在以往的民調中,美國民眾多次被問道是否支持由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對煙草實行調控,以保護兒童、降低毒癮、減少煙草公司危害健康的推銷策略,他們對這個建議總是給予廣泛的支持。因此,民眾的態度和提問的具體用語很有關係,例如問題是否包括了一些重要的信息,以幫助受訪者了解這個問題,並作出相應的回答。」
道格拉斯說,這種致力於挽救人生命並對煙草業實行調控的行動,在世界各地都可以進行。他說,巴西就實施了類似的法律來調控煙草產品,以降低其對人們健康的威脅。道格拉斯還指出,如今,幾乎所有國家都加入了世界衛生組織通過的《煙草控制框架公約》。該公約規定,各國應該採取調控行動,保護本國人民的公共健康。
參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奥巴马签署“救美国人命的法律”--“限烟法案”. [2009-06-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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