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榘(1869年?—?)[1],字訪漁直隸束鹿縣人。清末民初政治人物,法學家。

李榘的個人近照

生平 編輯

光緒三十年(1904年)中式甲辰科二甲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後授侍讀銜翰林院編修。其間,1905年他任《束鹿縣鄉土志》總校。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他被派赴日本留學。宣統元年(1909年)他畢業於日本法政大學,同年歸國。後來他曾任直隸法律學堂監督、北洋法政學堂監督。宣統元年(1909年),順直諮議局天津成立,他任議員。後來他還任資政院議員。其間,他於1910年曾參加張謇發起的三次國會請願運動。宣統二年九月(1910年10月),第四次國會請願舉行,他在天津積極參加,後來此次請願被清政府鎮壓,組織天津學界請願的溫世霖被遣戍新疆。1911年憲友會成立,他是發起人之一。[2][3][4]

中華民國成立後,他曾任北京臨時參議院議員、大總統府政治諮議、國會眾議院議員、平政院評事(1914年就任)、約法會議議員(1914年就任)等職。獲授中大夫加上大夫銜。[2][3]1922年曹錕賄選,議員李榘和孫潤宇等4人代表各個政團到天津見王承斌,驗證賄選支票的真假,並回電告知在北京的議員稱賄款真實可信,最後曹錕通過賄選而當選了中華民國大總統[5]

此後李榘的生平不詳。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其生年可能為1869年或1870年。查 方慶秋, 陳長河,北洋軍閥統治時期的黨派,北京:檔案出版社,1994年,第271頁,李榘在民國二年(1913年)十一月十六日發起成立政友會直隸支部時為44歲。而查 約法會議秘書廳編,約法會議記錄,北京:約法會議秘書廳,1915年,第74頁,李榘在1915年為45歲
  2. ^ 2.0 2.1 約法會議秘書廳編,約法會議記錄,北京:約法會議秘書廳,1915年
  3. ^ 3.0 3.1 朱汝珍,詞林輯略·卷九, 清代傳記叢刊, 學林類(18), 明文書局發行
  4. ^ 天津文史資料選輯(43-45),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38頁
  5. ^ 章伯鋒等,北洋軍閥, 1912-1928,武漢:武漢出版社,1990年,第43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