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在狹義上講,是指在同一教室學習的一群學生;廣義上講,是指一組處在同一學習場所的學生組織,也包括班主任(Class teacher)以及所有任課教師。在不同地區涵義亦有差異。

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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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大多集中於同一教室,學習相同的課程。班主任組織班級學生展開班級教學等各項活動。

陞入高中後,課程分為必修選修課,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學生的學習自主性。另一方面,高一也意味著為高二文理分科作準備。在高二,可以選擇進入文科班或理科班。成績突出的學生還有機會進入文科或理科實驗班

接受高等教育後,班級的概念會淡化。學生大部分時間可自主修學,只有在進行大型集體活動時才有可能強化組班的意識。

在班級組織方面,從小學開始,班長就成為班級委員會(班委會)的負責人,是班級中職務最高的班幹部之一。在小學階段,班委會與少先隊的中隊委員會(中隊部)共同管理班級,班長和中隊長負責班級的全面工作。班級中同時由班主任和少先隊輔導員兩名教師管理學生工作,而中隊委員會除管理本班各小隊長和少先隊員外,還同時對上級少先隊組織(例如學校大隊委員會)負責。

自中學開始,班委會則與共青團支部委員會(團支部)共同管理班級,班長和團支部書記負責班級的全面工作,一般由班主任指定或由全班學生/支部團員大會選舉產生。

中國大陸的班委會往往設班長、副班長、學習委員、紀律委員、體育委員 、衛生委員、生活委員、勞動委員、文娛委員等職位,對應的團支部另設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等職位,負責具體班級事宜。班委會通常只對班級和班主任負責,而團支部除管理本班團員外,還同時對上級共青團組織(例如學校團委或年段團總支部)負責。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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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是現行台灣教育制度上的一種編制。各級學校會依據學生的年齡或學習程度,將學生分為若干組,各自獨立為一單位,以便教學。[1]

班級組織方面,班長或班代表是學校班聯會成員之一,是班級中最高的學生幹部,主要負責班級的全面工作。一般由教師指定或由全班學生選舉產生。

現代學校的班級中常會舉行「選舉」,由班上同學選出班長、副班長、風紀股長、學藝股長、康樂股長、衛生股長等班幹部,由班長管理,班長由教師監督。班長管理班幹部(例如風紀、衛生、學藝、總務等)及該班學生。

其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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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國家,如愛爾蘭、印度、德國和過去的瑞典,班級(Class)還可以指代一個年段。如第一級(1st class)即4~5歲學生,第二級(2nd class)即6~7歲學生,第十二級(12th class)即17~18歲學生。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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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教育部重編國語詞典修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