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養河(?—1645年),叔會,福建福州府閩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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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養河年少資質不凡,博覽羣書,為諸生,崇禎十三年(1640年)獲賜特用出身,擔任工部司務,巡按雲南;與黃道周黃景昉倪元璐蔣德璟交情深厚,互相憂憤時事,研究軍國大事。黃道周檢舉楊嗣昌奪情,違背旨意審問時提及董養河而被下獄。崇禎帝非常生氣,打算施以極刑,可是他處之泰然,與黃道周、葉廷秀寫下《西曹秋思》集。黃道周再獲起用,他也回歸原職[1]。之後他改任戶部主事,三次上疏請求自效,但內容侵犯宰輔重臣而招惹忌恨,留中不批復。他又秘密尋訪可以出戰的才智傑出者,得六七十人推薦選用,皇帝詔令許可;當中在薦用前列的蔣臣,從布衣出身除授戶部主事。崇禎十六年(1643年),董養河陞任員外郎兵科給事中,然後任命監督九門和蕪湖鈔關弘光年間去世[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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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董養河,字叔會,閩縣人。少負殊質,博極羣書。崇禎十三(十五)年特用,授工部司務。與黃道周、黃景昉、倪元璐、蔣德璟為金石交,相與憂憤時事,揣摩軍國。道周糾楊嗣昌奪情,忤旨勘問,詞及養河,下獄。上怒不測,將寘極刑。養河處之泰然,日唱和,為西曹秋思集。既道周起用,養河亦還職。
  2.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遷戶部主事,三疏請自效,語侵樞臣,忌,留中不報。因密訪智勇俊傑可為疆埸前驅者,得六七十人薦之,以備采擇,諭旨報可。其前列蔣臣,竟以布衣除戶部主事。十六年,陞員外郎、兵科給事中,繼命監督九門,又監蕪湖鈔關。弘光中,卒。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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