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鏽(8世紀—737年),河東郡汾陰縣(今山西省運城市萬榮縣)人出自河東薛氏西祖第三房,唐朝駙馬、官員。

高祖父薛德元,封廬奴(縣)候,官至相州刺史。曾祖父薛懷安,贈慶州刺史。祖父薛瑊,贈絳州刺史。父親薛儆唐睿宗之女鄎國公主。薛鏽官至光祿卿,開元十六年(728年)五月初六日封薛鏽娶唐玄宗之女唐昌公主,婚禮於光順門外舉行,薛鏽的堂妹[a]薛氏是太子李瑛的太子妃。

開元二十五年(737年)四月,咸宜公主的丈夫楊洄向唐玄宗奏太子李瑛、鄂王李瑤、光王李琚,與薛鏽潛搆異謀,欲害壽王李瑁。乙丑[3],太子李瑛、鄂王李瑤、光王李琚一起被唐玄宗廢黜為庶人[1][2]。《廢皇太子瑛為庶人制》指薛鏽「離間骨肉,惑亂君親」處以流刑,流放瀼州。薛鏽行至藍田驛時[3]被賜死。廢太子李瑛三人亦被賜死[1][2]

備註 編輯

  1. ^ 《新[1]》、《舊唐書[2]》皆稱薛鏽為太子妃薛氏兄。兩人實為堂兄妹,祖父為薛瑊。

注釋 編輯

  1. ^ 1.0 1.1 1.2 新唐書·列傳第七·十一宗諸子》太子瑛,始王真定,進王郢……二十五年, 洄復構瑛、瑤、琚與妃之兄薛鏽異謀……太子瑛、鄂王瑤、光王琚同惡均罪,並廢為庶人;鏽賜死。瑛、瑤、琚尋遇害,天下冤之……
  2. ^ 2.0 2.1 2.2 舊唐書·卷一百七·列傳第五十七》廢太子瑛,玄宗第二子也……二十五年四月,楊洄又構於惠妃,言瑛兄弟三人與太子妃兄駙馬薛鏽常構異謀。玄宗遽召宰相籌之,林甫曰:「此蓋陛下家事,臣不合參知。」玄宗意乃決矣。使中官宣詔於宮中,並廢為庶人,鏽配流,俄賜死於城東驛。天下之人不見其過,咸惜之……
  3. ^ 3.0 3.1 《舊唐書·卷九·本紀第九》開元二十五年……(夏四月)乙丑,皇太子瑛、鄂王瑤、光王琚並廢為庶人。太子妃兄駙馬都尉薛鏽長流瀼州,至藍田驛賜死。

參考資料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