閭
閭為古代中國一個基層行政區劃單位,已廢止。
古代
編輯閭本義為里(里巷)的大門,《說文》:「閭,里門也。」亦代指里巷。如:陋閭(陋巷)。
閭亦為一個基層行政區劃單位。周朝以二十五戶為一閭,《周禮·大司徒》:「令五家爲比,使之相保;五比爲閭,使之相愛。」設有閭吏(管理的吏卒)、閭社(祭祀土地神的場所)、閭肆(店鋪)等。
閭里制為中國城市布局與居住形態最早的一種,起於周代,興於漢代,演化為隋唐的里坊制。
後引申為人聚居處,泛指地方、鄉里。如:閭部(地方)、閭亭(鄉里、民間)、閭伍(民戶)、閭落(村落)、閭戶(村戶)。
民國
編輯閭曾為中華民國政府的次基層行政單位,已廢止。民國17年(1928年)《縣組織法修正草案說明書》[1]提及:
至於閭鄰之制,仿自成周,山西用之,頗得其利,近時江浙豫皖陝甘各省,或完全採用,或略有變通,要皆大同小異,
民國19年(1930年)7月7日公布的《縣組織法》第十條,鄉鎮居民以二十五戶為閭,但一地方因地勢或其他情形而戶數不足時,仍得依縣政府之劃定,成為閭鄰。
閭設閭長一人,掌閭自治事務;閭長由本閭居民會議選舉之。
江蘇省奉賢縣於1929年全縣境內設有1963個閭。[2]
參考資料
編輯- ^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函國民政府為縣組織法及說明書希查照公布,〈縣組織法令案(一)〉,《國民政府》,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01-012071-00107-0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3-8).
- ^ 沈建中. 沈沛霖回憶錄. 獨立作家. 2015: 116. ISBN 9789865729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