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中國城市分類

是否可對城市作一清晰的界定。我們現在只能清楚地知道某某省有多少個地級市,多少個縣,但是似乎不能知道某某省有多少個城市吧?也許城市是一個並不精確的概念。例如「周莊」、「同里」、「麗江」能夠稱為城市?--Hamham 10:14 2006年1月8日 (UTC)

因為很不好定義,所以目前在這裡的對中國城市的分類,是僅僅將直轄市、地級市、縣級市三種畫入城市。所以其實是會有不少漏網之魚的,如果希望改變這個標準也可以提出看法。--ffaarr (talk) 11:19 2006年1月9日 (UTC)
用城市人口就可以了 Efm 09:49 2006年2月15日 (UTC)

地級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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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地級市,僅限於屬於行政區劃概念的「地級市」。

Cncs和Ffaarr的早期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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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注意這個問題,其實地級市我昨日(2005年11月6日)只是嘗試性分類,所以沒有作大面積修改。客觀上地級市屬於境內大中城市的群體,其政治經濟作用不可小視,暫時沒有明確分類。名稱也沒有定好。我剛才還在思索,使用Category:地級市更好。你認為呢,談談你的見解,進一步歸類好些。


刪除了原來的嘗試性分類Category:地級市Category:湖南地級市,重新調整為Category:湖南地級市,這樣看起來更加明晰。作為有趣的分類,一看就知道城市的行政地位(行政層級)、而且知道其城市群體,符合大陸政治特色。暫時作為其下的子分類,這樣不影響全局分類的劃分,待統一之後再作調整。

CncsTalk) 01:02 2005年11月8日 (UTC)


移自User talk:Ffaarr「關於地級市的歸類」。

「關於地級市地級行政區探討」

關於Category:地級市Category:地級行政區及其各省相關歸類探討,我這向在作此事,遇到很多問題。

探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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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看你成立了地級市及湖南地級市的分類,我想這是個讓行政區劃更細分更清楚的方式,所以我想可以討論一下之後理想的狀況時(所有縣級條目都成立以後)所預期的情況。

因為之前高晶把福建的縣級單位都寫完了,所以我之前對中國行政區界的最終想法架構是在category:福建行政區劃裡面的分類方式裡。(地級放在省底下,其他全放在地級行政區劃底下,按照類別區、縣、市、鎮作標示)但那畢竟還有不足之處,例如如果鎮、鄉大量出現以後,可能會不足使用,所以近來看到你開始作了一些「縣級單位行政區劃」這樣的分類,我覺得那是很好的方法,以後其他省鎮、鄉條目多了以後也可以使用。 話說回來,我主要是要希望能能確定一下你的想法,關於「地級市」這樣一個分類使用方式,例如湖南地級市,是不是應該同時放在如湖南行政區劃和湖南城市的子分類;而一個地級市如長沙的分類,是否還要同時放在湖南的子分(目前大多省分是如此)?如果我們能定出一個比較明確的方式,這樣應該可以把這個分類方式逐漸推廣到其他的省分來使用。--ffaarr (talk) 03:31 2005年11月7日 (UTC)

名稱的話,我覺得地級市的名稱就可以了(至少是我自己感覺比較常聽到的一個名詞)。

我想地級市對於非中國大陸的人來說是一個很特殊的事物,它同時是一個城市,又同時是一個範圍很不小的行政區劃(實際上包括很多非城市的地區),所以當初在在建立「行政區劃」這一系列分類的時候,也覺得很困擾。後來是決定把像「長沙」這樣的分類,同時放在湖南和湖南城市這兩個分類下(沒有同時放在湖南行政區劃,因為這樣長沙和長沙行政區劃就會在一起,反而很奇怪重複的感覺),但其實長沙的分類沒有放在湖南行區劃底下在邏輯上是有些不通。所以我想既然有地級市這樣的構想。可以把湖南地級市作為湖南城市、湖南行政區劃的子分類,然後長沙的分類,直接放在湖南地級市裡(這樣解決了之前長沙沒在湖南行政區劃底下的問題),然後長沙再直接放在湖南底下(這點主要是便利查找的人,不會從湖南要點好幾層才能找到長沙的相關條目)。目前剛想到的想法是這樣,也許可以再討論再想看看。--ffaarr (talk) 03:56 2005年11月7日 (UTC)

我覺得這是不錯的想法,應該是會有蠻有意義的內容,有可以提供內容的部分一定會盡量參與的。--ffaarr (talk) 11:14 2005年11月7日 (UTC)


嗯!我覺得地級城市作名稱也很不錯,目前這個架構看來是可行的。

另外關於中國城市的分類,當初因為那個分類實在太龐大,所以我只把地級城市和直轄市保留在這個大分類裡,把縣級市都分到各省的子分類裡了,不過後來發現其實光地級城市就非常多了,我想作進一步細分應該是很好的。--ffaarr (talk) 01:07 2005年11月9日 (UTC)

探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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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想法是它同時是個地級行政區劃,但又同時是個城市(如果是自治州情況就不同),所以應該同時放在這兩個分類裡,另外縣級市的分類也是,不知你的想法如何?

另外,你新推動的更詳細的分類架構,也許可以和高晶告知商量一下,這樣他在成立行政區的新條目時就可以實行,大家合作起來應該可以比較省力。--ffaarr (talk) 03:10 2006年1月8日 (UTC)

原來早先參與分類的很多維基人只把行政區劃的分類做到省一級,這當然局限於我們的條目當時還很有限。後來把福建縣級單元寫完了,自然暴露出問題,因此,ffaarr又把分類分到地區。我後來一直按照這個方式往下走。以此方式寫了黑龍江吉林遼寧安徽浙江上海北京以及其他一些省的縣級單位,一開始也是招到反對,很多做好的分類都讓人改了回來,因為每個地區下的條目確實不多。但逐漸已經沒有人反對了,現在的這個方式我看還行,只要大家都認同,從某個角度表示我們得到大家的認可。我們也都知道,如果再有更多鎮的條目,這樣的分類還是有局限性的,因此需要於進一步細分。但我這裡要說的是這個細分的工作可能不是現在要進行的。目前ffaarr的分類方式是寫category:地級市名,並不是category:地級市名行政區劃 這樣的方式,因為條目比較少,還需要包括除地級市行政區劃之外的一些地理、人文條目。我覺得這樣蠻好。就在你的頁面和ffaarr討論一下。我會聽取你們的意見。--高晶 08:00:47 2006年1月8日 (UTC)

同意,我想category:xx市、和category:xx行政區劃應該是不同階段的發展,已經條目很多的比如福州、長沙,就可以先把xx市行政區劃獨立出來。其他的就暫時還放在xx市。這個循序漸近的方式我想是不會改。我看了一下cncs wikipedia提出的方案,主要最大的變化是在我們原本是由地區大到小的縱向分類之外,再交錯放入橫向的分類(以地級、縣級來劃分),(比如有湖南地級行政區劃這些的分類出現作為「湖南行政區劃」和「中國縣級行政區劃」的子分類,長沙、岳陽等等就放在這一級)讓整個分類更明確一些,當然這工作量可能不小,但分類會更清楚明確一些。--ffaarr (talk) 10:20 2006年1月8日 (UTC)
如果說「一個城市等於一個行政區劃」,那麼城市並不是相對於農村的概念了?我感覺這與中國官方理解的概念是不同的。例如「城市居民人口」應該不可能包括下屬鄉鎮的農村居民。因此,我感覺還是使用「行政區劃」這一概念更為明確。--Hamham 11:11 2006年1月8日 (UTC)
行政區和城市二者是不相等的,但我想在中國,「地級市」同時指涉行政區劃和該城市(雖然以前者為主)這點應該沒錯。所以我覺得它們可以同時放在行政區劃和城市兩個不同分類體系的子分類裡。否則的話「中國城市」這樣的分類就完全用不上了--ffaarr (talk) 11:37 2006年1月8日 (UTC)
橫向的行政區劃分類(以地級、縣級來劃分),基本上不會影響目前的分類方式,只是多一種分類的方法,沒有理由不贊成,但能夠持之以恆做完最好,不要自己開個頭,讓別人跟着在後頭做完大部分。--高晶 00:49:35 2006年1月9日 (UTC)
我想如果決定要實行的話,就從條目比較多的地方開始一省一省作吧!--ffaarr (talk) 11:24 2006年1月9日 (UTC)


探討具體的縣級行政區的分類,請瀏覽Category:開福區Category:瀏陽市Category:長沙縣及其歷史頁面,參見縣級行政區。--Cncs(對話頁) 08:47 2006年1月9日 (UTC)


另外,to cncs wikipedia,你關於這三個,Category:長沙縣的分法我都贊同,但不太理解Category:開福區Category:瀏陽市為什麼沒有加湖南縣級行政區以及 湖南瀏陽 為什麼沒加湖南城市(如果縣級市太少不適於自成一類的話,它仍然應是湖南城市的子分類)?--ffaarr (talk) 10:26 2006年1月9日 (UTC)

我剛又想到一個問題,像 「xx省地級行政區」和「xx省地級城市」,二者的重覆性似乎相當高,尤其在像東南半部的省分,所有的地級行政區都是地級城市,這樣分成二者似乎不是很有幫助。(相較而言,縣級行政區種類很多,分開來就比較有意義)--ffaarr (talk) 12:43 2006年1月9日 (UTC)

我剛剛開始category:廣東的分類工作,聽到這裡在探討城市歸類,就跑來了,大家有沒有達成什麼共識啊?
行政區劃和城市的分類方式還在討論中,這一類的分類工作還是等有結論再進行,比較不會白費工夫。--ffaarr (talk) 01:48 2006年1月11日 (UTC)

我持保留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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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Cncs的邀請。不過我最近實在忙於寫畢業論文,所以恐怕不能參與討論。大半年前,我曾和別人探討過這個問題,當時我的想法是「用行政區劃這個概念來作分類,比較簡明。」目前我的設想仍然是在各個行政區劃分類下放入下一級行政區劃,例如:廣東--〉深圳--〉羅湖區,而不需要廣東城市這樣的分類。我知道也許跟各位分歧比較大,而最近又沒有參與討論,所以只提出這點意見,對目前大家的分類方案表示保留。一個月後我就可以解放,到時候我還會關注這個話題的。--Hamham 11:42 2006年1月10日 (UTC)

我想xx城市的分類應該是附加的,以行政區劃為主也是我的想法以及作法(我在去年五月的時候才把「行政區劃」的分類全面引進到所有的縣、區、市),我想加了xx城市,也不會影響到行政區劃這個架構。至於 廣東--深圳--羅湖 這樣的方式,我當初也是很希望地級市能直接放在省級行政區底下(點閱比較便利),但後來問題可能出在省級分類內的內容太多,所以後來慢慢地地級市分類被放在xx行政區劃底下。這要如何處理是可以再討論。--ffaarr (talk) 01:42 2006年1月11日 (UTC)
呵呵,說過不來討論,可我還是忍不住了。ffaarr說「省級分類內的內容太多」,對此我也想過:可以在深圳分類的時候多加一個漢字「|行」(或者「|政」、「|*」)。這樣將十幾個地級市集中顯示在一起。(可參考浙江人。)中國目前共有約333個地級行政區,平均每個省級行政區包含10個左右地級行政區,這並不算很多。
與此相對,如果創造「XX行政區劃」的分類,那麼邏輯上比較容易混亂。例如:廣東行政區劃到底應該包括深圳市還是深圳行政區劃呢?
如果包含前者,那麼查找羅湖區的時候又要點擊深圳市--〉深圳行政區劃-->羅湖區。不僅增加了點擊次數,而且讓讀者比較迷惑。
如果包含後者,那麼查找深圳市的時候,需要點擊深圳行政區劃--〉(往上)深圳市。同樣有上述缺陷。
其次,「XX城市」和「XX行政區劃」屬於重複的概念。而且官方在行政劃分的時候並不說「城市」二字。如果一個人需要查找浙江省嘉興市海寧縣,那麼究竟屬於城市還是屬於行政區劃呢?
綜上,我覺得「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這樣的分類方法,邏輯上最為簡明,操作上也最為省力。至於「XX級行政區」的分類是否有必要,尚需進一步討論。--Hamham 05:17 2006年1月11日 (UTC)
Hamham說得有理。目前加行政區劃一級多了一次點擊,從讀者心理講,一般還不太容易到那個分類里去找「XX城市」的內容。我贊成去掉「XX行政區劃」的分類。--高晶 22:30:13 2006年1月11日 (UTC)
hamham考量到的問題非常贊同,都是我在五月的時候考慮過問題,1多點擊一次的麻煩,以及「地級市分類」與「地級市行政區劃分類」之間的重複性。我當初希望的理想狀態是在category:福建可以參見,就是直接從福建,可以點進福州的分類。而福州行政區劃,放在福建行政區劃及福州底下。此外,地級行政區劃的條目如福州,則是直接放在福建行政區劃裡。我覺得是蠻清楚的。而在xx市行政區劃裡,則可區分出市、區、縣、鎮等等。

其他省市的地級市分類當初我也是把它直接放在省的底下,後來因為經常各省的地級市不時又會被放到xx行政區劃下(因為邏輯上的確是這樣也沒錯),我最初還監視這些頁面一直改回來,後來也覺得有道理就沒再繼續堅持了。至於其他省當初的條目不像福建那麼完整,所以我也沒有下去按這個理想作細處理。 當然因為現在條目增加,我不能很確定這個理想還適不適用,也許鄉鎮級條目再增加的時候,要再加一層縣、區、市的分類,如長沙的例子,但也還是可以像連紅放在福州那樣直接連結。--ffaarr (talk) 01:23 2006年1月12日 (UTC)

我的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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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城市和行政區劃,我看是否可以作以下的劃分:

  • 湖南城市
    • 湖南地級市
    • 湖南縣級市
  • 湖南行政區劃
    • 湖南市州
    • 湖南縣級行政區
      • 湖南縣份
        • 湖南自治縣
      • 湖南縣級市
      • 湖南市轄區
    • 湖南鄉級行政區劃
    • 湖南村級行政區劃

這樣的方案比現行的湖南方案要簡潔和細緻很多。

Hamham的看法我有部分贊同,但由於現在省級類目的一級大類已經分得很細,再加上幾十條的地級市,恐怕不利於查找了。--長夜無風 02:18 2006年1月11日 (UTC)

您這個方案中,湖南城市下面的兩個子分類都被包含在湖南行政區劃中了,所以實際上「湖南城市」的分類是沒有必要的,可以更加簡潔。另外,中國正式的行政區劃還要包括鄉鎮一級,那麼勢必成立「湖南鄉級行政區」,可以預料這個分類裡面的條目會有上百條了。。。。--Hamham 05:24 2006年1月11日 (UTC)
鄉鎮一級的行政區我覺得適應放在「XX縣」或「XX區」等的類目里,如果多的話,就獨立一個新分類「XX縣行政區劃」或「XX區行政區劃」從屬於「XX縣」或「XX區」。--長夜無風 05:33 2006年1月11日 (UTC)

也另起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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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分類方法實際上打破了大陸50年來的對行政區劃的分類習慣。總讓我想起大陸一些行政部門為改革開放所做的變革,先做無謂的合併然後換個領導後又做無謂的拆分,這樣顯得有政績,也是某種程度的一種改革。不過,這樣說法容易傷及各位的自尊,先道歉了。

其實條目分類也好、生物分類也好,圖書分類也好,都沒有統一的絕對正確的劃分方式。從A角度講,我們可以將同樣的一個集合劃分成A1,A2,A3……;從B角度講,我們可以將同樣的一個集合劃分成B1,B2,B3……;還可以從C或D……角度去看。這些都是有道理的,而且在習慣從A角度看了50幾年的政區劃分,我們不妨也從B角度就對縣市城市做另一種有新意的劃分。不習慣新劃分方式的讀者,讓他們習慣一下就是了,這樣也可以從多方面「增強」讀者從不同角度了解事物的能力。(呵)

好在,維基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可能性,也就是多元性的分類並存。也就是說一個縣,可以同時存在在A分類里,也可以存在於B分類里,不過是分類行多幾個選擇罷了。我不反對諸位的新分類法。再把我以前的話再重申一下,覺得有道理的就頂一下:

橫向的行政區劃分類(以地級、縣級來劃分),基本上不會影響目前的分類方式,只是多一種分類的方法,沒有理由不贊成,但不要去破壞有很多人也習慣的B分類或C分類,讓各種分類方式都有表現自己的機會。如果不是取代,我不反對。 --高晶 16:16:08 2006年1月11日 (UTC)

應區別行政區歸類與城市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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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的城市歸類令人混淆,因為它是個地域概念,完全不是一般人所了解的城市概念。出現這種情況是中國行政區劃的行政性與屬地自然性不一致的結果。

所以這裡所談的根本不是城市歸類,而是行政區歸類。那麼照我的想法,中國的行政區歸類可以為省-〉地級行政區-〉縣、區級行政區-〉鄉、街道級行政區 -〉村、社區級行政區

如果是城市歸類,如同上述意見,按不同標準可以做不同的歸類,例如按行政級別可以將中國城市分為直轄市、副省級市、地級市、縣級市、鎮(但這裡涉及的是每個城市地名的狹義概念,即真正的城市概念,並不涉及城區周圍廣大的農村)。但我傾向以反映城市性質的關鍵屬性來分類,那麼就是人口,所以將中國城市歸類為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或者再細分為人口檔次,500萬以上特大城市,200萬以上……(包含縣級市,甚至可以包含有的實際城市人口達到標準的縣城。例如原來有些省會城市周邊的縣,它們並不是達不到設市的標準,而是省會出於擴張的需要,而不將它申請設市,但實際上這些縣的城市化程度遠遠高於某些縣級市。所以在討論城市時不能囿於行政區劃,尤其是混亂的行政區劃。Efm 07:11 2006年2月15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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