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棟(?年—?年),字雲木,號柱明,河南衛輝府新鄉縣人。明末政治人物。
天啓七年(1627年)丁卯科河南鄉試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進士。刑部觀政,五年授行人司行人,十年升吏部稽勛司主事[1],再升驗封司員外郎,給假歸里。與獲嘉人賀仲軾是好友,賀的兒子被誣陷入獄,周一棟幫忙解救,周去世時,賀則扶杖哭吊[2]。
- ^ 《崇禎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進士履歷》:周一棟,柱明,易一房,丁未六月十五日生。新鄉人,丁卯三十六,會二百八十七,三甲一百二名。刑部政,壬申授行人,丁丑升吏部稽勛司主事。曾祖鸞。祖禮。父淮。
- ^ 《新鄉縣誌》:周一棟字柱明,一字雲木,崇正辛未進士,授行人,四奉簡書,祭纂督餉,著有勞績,升吏部稽勛司主事、驗封司員外郎。清謹練達,給假歸里。捐金以襄城守,有旨褒美。素好扶持名義,與獲嘉賀忠節公仲軾友善,賀子被誣陷獄,一棟慨然曰:賀嗣可令斬乎?急救解之。賀踵謝,辭不受。及卒,賀扶杖哭吊,深感其義雲,祀鄉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