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 |
劇名 |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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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 |
黑色幽默 |
馮翊綱、宋少卿(最早期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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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 |
相聲說垮鬼子們 |
馮翊綱、宋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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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 |
張飛要出來了,別害怕 |
馮翊綱、宋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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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 |
狀元模擬考 |
馮翊綱、宋少卿、梅若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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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 |
誰唬嚨我? |
馮翊綱、宋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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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 |
哈戲族 |
馮翊綱、宋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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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 |
大唐馬屁精 |
馮翊綱、宋少卿、梅若穎、高煜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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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 |
他怎麼那麼紅 |
馮翊綱、宋少卿、黃士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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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 |
並不太熟 |
馮翊綱、宋少卿、黃士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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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 |
東廠僅一位 |
馮翊綱、宋少卿、黃士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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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
蠢嘎揪疼 |
馮翊綱、宋少卿、黃士偉、曾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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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
笑神來了誰知道? |
常寶華、馮翊綱、宋少卿、黃士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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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
影劇六村 |
馮翊綱、宋少卿、黃士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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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
消失的931 |
馮翊綱、宋少卿、黃士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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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
大寡婦豆棚 |
倪敏然、馮翊綱、宋少卿、黃士偉、御天十兵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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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
小華小明在偷看 |
馮翊綱、宋少卿、黃小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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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
記得當時那個小 |
黃士偉、梅若穎、黃小貓、御天十兵衛、高揚、葛文彪、馮翊綱、宋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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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
蔣先生,你幹什麼? |
馮翊綱、宋少卿、御天十兵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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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
上次,這次,下次 |
馮翊綱、宋少卿、梅若穎、御天十兵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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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
第十九屆新春賀歲聯歡晚會 |
馮翊綱、宋少卿、黃士偉、梅若穎、黃小貓、葛文彪、御天十兵衛、黃暐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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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
借問ㄞˋ教授:誰殺了羅伯特 |
馮翊綱、宋少卿、梅若穎、黃小貓、時一修、御天十兵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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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
鄧力軍 |
馮翊綱、宋少卿、黃士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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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
戰國廁前傳 |
馮翊綱、宋少卿、黃士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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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
公公徹夜未眠 |
馮翊綱、宋少卿、黃士偉、時一修、御天十兵衛、連俞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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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
兩光康樂隊 |
馮翊綱、宋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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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
又一村 |
馮翊綱、宋少卿、黃士偉、時一修、阿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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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
惡鄰依依2011 |
馮翊綱、宋少卿、黃士偉、時一修、御天十兵衛、阿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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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
宋百百的演藝人生 |
馮翊綱、宋少卿、黃士偉、御天十兵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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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
迷香 |
馮翊綱、宋少卿、黃士偉、楊千霈、亞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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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
情聖阿弱 |
馮翊綱、宋少卿、黃士偉、時一修、韋以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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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瓦舍說金庸 |
馮翊綱、宋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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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緋蝶 |
馮翊綱、宋少卿、范瑞君、蕭正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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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賣橘子的 |
馮翊綱、宋少卿、黃士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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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沙士芭樂 |
馮翊綱、宋少卿、黃士偉、范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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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弄 |
馮翊綱、宋少卿、黃士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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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快了快了 |
馮翊綱、宋少卿、黃士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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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我不要演癩蛤蟆 |
馮翊綱、宋少卿、黃士偉、梅若穎、黃小貓、御天十兵衛、達康.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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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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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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飾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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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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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曜威《384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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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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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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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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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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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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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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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藝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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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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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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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少卿、李維真╱週末大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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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屆廣播金鐘獎綜合節目主持人獎(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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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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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10月,駕車撞到路邊停車後逃逸,警方無法及時取得他的酒測值,宋消失卅小時後親赴車主家道歉,和解收場,否認喝酒。
- 2004年4月16日早上7時40分許,在台北市衝撞路旁兩輛轎車後,愛車漏油冒出濃煙,他渾然不知身處險境,仍躺在車內呼呼大睡,消防人員到場後將他強行拖出車外,經檢查無明顯外傷,南港分局交通分隊員警現場測出他酒測值高達0.81,遂帶回舊庄派出所偵訊。警方訊後將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南港分局接獲檢察官裁示嫌犯不予解送。[3]最終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依公共危險罪判處三個月確定。[4][5]
- 2018年與2020年,宋少卿兩次遭媒體爆料酒駕,本人事後均稱因為不想讓代駕知道住家詳細地址,因此只讓代駕開至住家附近,再自行開回家。雖然行為已經觸法,但是因為皆是媒體事後爆料,在沒有實質證據的情況下,警方並未進行調查。宋少卿事後則通過助理對外致歉,稱「做了不良示範,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 2021年12月28日,宋少卿凌晨與朋友聚會小酌後仍開車上路,駕車經過板橋南門街與府中路口時,疑因未注意號誌,與同車道前方停等紅綠燈的計程車發生碰撞,警方到場後對他進行酒測,酒測值達0.95mg/L,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此為宋少卿第三次因酒駕被捕。[6] ,而團長馮翊綱發出聲明,稱絕不姑息酒駕累犯,餘下的幾場《三十三》演出與2022年新戲《畫虎藍》中的演出戲分將全數被拔除。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宣判,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刑5月,併科罰金5萬元,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1000元折算1日,最終 於2022年7月21日在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繳清20萬元罰金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