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母子命案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5年4月3日) |
汐止母子命案是一起臺灣的殺人案件,2009年7月1日發生於台灣台北縣汐止市(今新北市汐止區)的重大刑案,兇嫌鄧國樑、高正雄兩人因不滿被債主曾芸華催討,因此帶到台北縣汐止市大尖山康誥坑溪殺害棄屍。
2010年10月7日,最高法院判處鄧國樑死刑、高正雄無期徒刑確定。高正雄現入監服刑中,至於主嫌鄧國樑則在2014年4月29日於臺北看守所刑場槍決伏法。
概述
編輯鄧國樑(天道盟太陽會成員,有強盜、恐嚇、傷害等30多項前科),當時因強盜案被通緝,案發2年前以富商的姿態透過他的堂妹兼亂倫女友鄧淨薷,認識曾芸華,兩人暗中交往。曾女和鄧堂妹都是商專同學,當時鄧女向曾女介紹雙方認識,並說鄧國樑是她男友。沒多久,鄧女又約曾女吃飯,說鄧嫌發了一筆財,分紅1000萬,以塑造鄧嫌多金形象。
隨後鄧嫌展開騙錢功力,以資金周轉為由向被害婦人借350萬。
6月27日,曾女和丈夫吵架,主動約他出去散心,連同高嫌跟小孩玩3天。從花蓮、梨山到基隆北海岸,但29日,鄧嫌還因為還債就跟曾女吵架,曾女嗆:「你再不還我錢,我就報案,告你詐欺!」氣得決定痛下殺手。
7月1日,鄧國樑先載曾芸華母子到白沙灣,途中哄騙飲用摻安眠藥的奶茶、小籠包,還買魚網和水槍,然後到汐止大尖山康誥坑溪玩水,高嫌依計劃假裝帶其子蔡茗莞玩水,隨即掐頸,強押至溪中直到斷氣,此時曾芸華藥力發作,鄧國樑就拿起木劍狂打頭部,直到死亡,隨後同樣棄屍,佈置假裝成救援時死亡後離開。
後續發展
編輯7月10日,鄧國樑等人被捕,鄧嫌還在模擬後竟然發表殺人心得:「大人都要殺了,小孩怎能放過!」認為小孩留下來會曝光,「人在江湖啦!」[1]
參考來源
編輯- 廢死聯盟 - 2010年第4個死刑定讞:鄧國樑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web.archive.org/web/20160325231614/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7EWgR7ncGw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YouTube [東森新聞]98年溺殺母子! 鄧國樑今年槍決名單排第一]
- ([//web.archive.org/web/20160522122256/http://www.nownews.com/n/2010/10/07/630957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NowNews 汐止母子雙屍案 角頭鄧國樑死刑確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6050號刑事判決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90711/31777747/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大人殺了 小孩怎放過」 by 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