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英語:loan)在體育而言是涉及某名球員獲得擁有球會准許暫時為另一球會參賽,借用期可由數星期以至長達整個球季。

足球 編輯

球員被借用到其他球會有多個理由,最常見是年輕球員被借用到低級別聯賽球會汲取上陣經驗,以這種情況,母會會繼續支付球員的全薪。有部分球會與其結盟球會(feeder club)作出類似的培育青年球員的安排,例如曼聯皇家安特衛普阿仙奴比華倫[1]

而當球會沒有足夠資金收購球員擴軍,但仍有薪金空間,或需補充受傷或停賽球員時,也會向借用球員方面打主意,以上情況下,借出球會可能要求收取借用費及/或支付借出球員在借用期的全部或部分薪金[2]。有球會為節省薪金而將球員外借,或球員因傷康復後爭取恢復狀態。

亦有球員因與球會鬧不和,又沒有球會願意承擔其身價邀請加盟,該等球員會被暫時外借,例子有效力紐卡素時的奇治·比拿美被外借到些路迪拜仁慕尼黑盧卡·東尼被借用到羅馬

英超外借球員是不獲准在借用期間倒戈出戰母會。

不支薪試腳球員 編輯

蘇格蘭足球聯賽,球會獲准在競爭性賽事起用不支薪試腳球員參賽,在試腳期首兩星期,球員名字會採用代碼,賽事報告只會用「試腳球員」("A Triallist")而不名。

參見 編輯

參考資料 編輯

  1. ^ Arsenal face Fifa investigation. BBC News. 2006-06-27 [2008-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05) (英語). 
  2. ^ Football Transfers Explained. Tottenham Hotspur Blog News. 2007-06-07 [2008-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9-08) (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