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盛(1420年—1474年),字與中南直隸崑山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吏部侍郎。

葉盛
明《三才圖會》載《吏部右侍郎葉文莊公像》
明《三才圖會》載《吏部右侍郎葉文莊公像》
大明吏部侍郎
籍貫南直隸蘇州府崑山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與中
諡號文莊
出生永樂十八年(1420年)
逝世成化十年(1474年)
出身
  • 正統十年(1445年)乙丑科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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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統六年(1441年)辛酉科應天鄉試舉人,正統十年(1445年)登進士,拜兵科給事中明英宗土木堡之變被瓦剌俘虜,九月郕王朱祁鈺即位,瓦剌屯逼都城。當時葉盛屢奏封章,皆當世急政。尋轉都給事中、山西右參政,監督宣府糧餉,兼管屯田、獨石馬營等處軍務。有功於邊,以父憂去職。明英宗復位後,擢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兩廣[1]

憲宗即位,轉左僉都御史,巡撫宣府。歷官禮部右侍郎、吏部左侍郎。成化十年(1474年),卒。謚文莊[2]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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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水東日記》、《菉竹堂書目》《葉文莊奏疏》等。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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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葉茂。祖父葉明。父葉春[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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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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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卷177》:葉盛,字與中,崑山人。正統十年進士,授兵科給事中。師覆土木,諸將多遁還,盛率同列請先正扈從失律者罪,且選將練兵,為復仇計。郕王即位,例有賞賚,盛以君父蒙塵辭。不許。也先迫都城,請罷內府軍匠備征操。又請令有司儲糧科給戰士,遣散卒取軍器於天津,以張外援。三日間,章七八上,多中機宜。寇退,進都給事中。言:「勸懲之道,在明賞罰。敢戰如孫鏜,死事如謝澤、韓青,當賞。其他守禦不嚴,赴難不力者,皆當罰。」大臣陳循等議召還鎮守居庸都御史羅通,並留宣府都督楊洪掌京營。盛言:「今日之事,邊關為急。往者獨石、馬營不棄,駕何以陷土木?紫荊、白羊不破,寇何以薄都城?今紫荊、倒馬諸關,寇退幾及一月,尚未設守禦。宣府為大同應援,居庸切近京師,守之尤不可非人。洪等既留,必求如洪者代之,然後可以副重寄而集大功。」帝是之。尋命出安集陳州流民。景泰元年還朝,言:「流民雜五方,其情不一。雖幸成編戶,而鬥爭仇殺時時有之,宜專官綏撫。」又言:「畿輔旱蝗相仍,請加寬恤。」帝多采納。京衛武臣及其子弟多驕惰不習兵。盛請簡拔精壯,備操守京城。勛戚所置市廛,月征稅。盛以國用不足,請籍其稅佐軍餉。皆從之。明年,上弭災防患八事。帝以兵革稍息,頗事宴遊,盛請復午朝故事,立報可。當是時,帝虛懷納諫,凡六科聯署建請,多盛與林聰為首。廷臣議事,盛每先發言,往復論難。與議大臣或不悅曰:「彼豈少保耶?」因呼為「葉少保」。然物論皆推盛才。
  2. ^ 明史·卷177》:成化三年秋,入為禮部右侍郎,偕給事毛弘按事南京。還改吏部。出振真定、保定饑,議清莊田,分養民間種馬,置倉涿州、天津,積粟備荒,皆切時計。滿都魯諸部久駐河套,兵部尚書白圭議以十萬眾大舉逐之,沿河築城抵東勝,徙民耕守。帝壯其議。八年春,敕盛往會總督王越,巡撫馬文升、余子俊、徐廷璋詳議。初,盛為諫官,喜言兵,多所論建。既往來三邊,知時無良將,邊備久虛,轉運勞費,搜河套復東勝未可輕議。乃會諸臣上疏,言「守為長策。如必決戰,亦宜堅壁清野,伺其惰歸擊之,令一大創,庶可遏再來。又或乘彼入掠,遣精卒進搗其巢,令彼反顧,內外夾擊,足以有功。然必守固,而後戰可議也。」帝善其言,而圭主復套。師出,竟無功。人以是服盛之先見。八年轉左侍郎。十年卒,年五十五。謚文莊。」
  3. ^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正統十年乙丑科殿試金榜》)

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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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張廷玉等,中華書局點校本,《明史》。
官銜
前任:
李秉
明朝宣府巡撫
1464年-1467年
繼任:
王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