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聰富

臺灣法律學者

陳聰富(1962年),臺灣臺中人,法律學者,任教於國立臺灣大學,曾兼任該校學務長、法務長、法律學院院長等職。

陳聰富
出生1962年(61—62歲)
臺灣臺中縣沙鹿鎮北勢里
職業律師、大學教師、學者
學術背景
教育程度法學博士
母校紐約大學
學術工作
學科法律
主要領域契約法、侵權行為法及醫療法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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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聰富家族世代務農,祖籍福建省泉州府惠安縣。他於1962年生於台中縣沙鹿鎮北勢里,先後自臺中市沙鹿區北勢國民小學臺中師專畢業。[1]因家境清寒,求學時期半工半讀,曾到工地做綁鋼筋的臨時工[2]

師專畢業後,插班進入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就讀,以第一名畢業,1987年應屆通過律師高考(第一名)及司法官特考(第二名)。1990年,獲得同校法學碩士學位,並考取臺大法研所博士班,隔年於臺北市開設鼎律聯合法律事務所執業。[1]

1992年,得到教育部公費資助赴美國進修,1994年獲哈佛大學碩士學位,1997年獲紐約大學法學博士學位。返國後,回到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任教。截至2022年為止,為該校講座教授。[3]

陳聰富曾兼臺灣大學學務長、法務長、法律學院院長等職。擔任學務長期間,居間協調參與太陽花學運臺灣同性婚姻運動的學生;擔任法律學院院長時,將會計學、計算機科學科目採計納入畢業學分,以促進跨領域學習。後來接掌甫成立的臺灣大學法務處,為該校首位法務長。[4]2022年參加臺灣大學校長遴選,提出學費依家庭收入分級、減少必修學分、增置專任研究人員等政見[4],但未通過第一階段遴選。

陳聰富與妻子育有三個女兒。[5]

學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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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聰富研究專長領域在契約法侵權行為法醫療法,著有《因果關係與損害賠償》、《侵權歸責原則與損害賠償》、《侵權違法性與損害賠償》及《醫療責任的形成與展開》等學術專論。[3]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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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王仲孚 (編). 沙鹿鎮志. 臺中縣: 臺中縣沙鹿區公所. 1994: 679 [2023-01-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09). 
  2. ^ 台大校長候選人陳聰富提學費分級 消滅教育不平等. 中央通訊社. 2022-08-16 [2022-10-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0-24) (中文(臺灣)). 
  3. ^ 3.0 3.1 陳聰富 臺大講座教授.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2023-01-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1-24). 
  4. ^ 4.0 4.1 林曉雲. 台大校長遴選 語出驚人 陳聰富:大學學費多寡應看家庭收入.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22-08-16 [2023-01-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1-17) (中文(臺灣)). 
  5. ^ 因為我愛你: 第一屆臺大優良導師的故事. 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