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過程 (2019年11月)
由Sfire在話題2019年11月15日上作出的最新留言:4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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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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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大陸將警員子女作為人質」的說法只是閣下的猜測。維基百科並不收錄原創研究,你可以閱讀Wikipedia:非原創研究。--英秀一心(留言) 2019年11月7日 (四) 09:42 (UTC)
2019年11月15日
編輯有意思的偏向性對比:
- 「交通警員西灣河槍傷青年」——主動語態,強調警察槍傷青年。
- 「有人追毆示威者後被示威者燒傷」——被動語態,隱藏施暴的主體示威者,並且強調被燒男子「追毆」示威者後才被燒,意思是「罪」有應得 嘍?
他只是在阻止示威者破壞地鐵站的過程中,和示威者互毆。
此燒成火人的影像片段極其殘忍,駭人聽聞,在大陸微博等渠道引起軒然大波。我只能說,這些使用暴力的示威者在大陸已經徹底臭了。--Sfire(留言) 2019年11月15日 (五) 21:5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