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江宜樺

由InternetArchiveBot在話題外部連結已修改上作出的最新留言:6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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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像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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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voacantonese.com/content/article-20120131taiwan-new-cabinet-announced-fl-138393329/937489.html

讓事實自己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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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Karada針對薩達姆·侯賽因條目提供了以下幾點建議:

你根本不需要說他是邪惡的。因為希特拉的條目一開始也沒有說「希特拉是個壞蛋」——我們不需要這樣,他自己的行為便可證明他罄竹難書。我們只用冷靜地列出猶太人大屠殺的事實,並在某種程度上重現死難者痛苦的聲音就足以說明這點了,罵人是毫無意義且沒有必要的。因此這樣做就可以了:列出薩達姆的罪行,並列明你的來源

抵制住貼標籤與道德說教的誘惑,讀者可能並不會接受你告訴他應該怎樣思考的好意。讓事實自己說話,讓讀者自己決定。

董令怡留言2014年3月3日 (一) 03:01 (UTC)回覆

關於近期研究部分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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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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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看看董令怡新增加的這一段內容,我覺得根本就是(原創研究)是否也該刪除呢:

  • 江宜樺的代表作品之一是《自由民主的理路》。此書從回顧自由主義的傳統開始,逐一探討西方學者洛克康士坦托克維爾密爾的自由主義思想。處理完傳統自由主義的相關議題後,江宜樺透過檢視當代政治思想家漢娜.鄂蘭羅爾斯瓦瑟等人的政治理論,討論當代兩種自由主義之爭,以及當前自由主義所主張的個人主義、普遍主義與中立性論述在發展上的問題。[1]

Hdrhgndhfks留言2014年3月5日 (三) 03:15 (UTC)回覆

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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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ttps://www.linkingbooks.com.tw/lnb/book/Book.aspx?ID=63007
  • 自由民主體制是一個值得不斷詮釋、反省、改進的社會制度。本書從政治思想的角度切入,分析西方自由民主體制的淵源、發展與困境,並在此一基礎上,檢討五十年來台灣自由主義思想與民主意識的變遷。作者認為,當前西方自由主義過於強調個人主義、普遍主義與中立性論旨,已產生不少偏差,因此建議我們善用自由主義傳統中的其他資源,發展一種比較社會化、特殊化、與倫理化的自由主義類型。在民主政治方面,作者同樣認為代議制度有其局限,必須濟之以參與民主與審議式民主的精神。本書包含四個部分:(一)總論,(二)近代西方,(三)當代西方,(四)台灣。總論部分有兩篇文章,分別以提綱挈領的方式勾勒自由主義與民主政治的要義。在近代西方的部分,作者依序介紹洛克、康士坦、托克維爾與密爾的自由民主思想。在當代西方的部分,作者首先討論「放任自由主義」與「新自由主義」的哲學爭辯,接着分析漢娜.鄂蘭與麥可.瓦瑟對自由民主體制的反省。最後一部分是台灣,作者分別討論戰後台灣自由主義思想的發展與民主意識的變遷,並以個人權利的相關爭議作為結束。

以上為聯經的簡介。似乎不能說我增加的內容是原創研究吧。不知道附上書商的鏈接有沒有廣告嫌疑。還是經過我的解釋,閣下覺得現在的描述可以接受呢? 董令怡留言2014年3月5日 (三) 03:40 (UTC)回覆

提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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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附個連結就不算原創研究的話,等下我花幾分鐘弄個部落格把我想寫的字句放上去就符合您的要求了。 至於讀者接不接受我的"導讀",除非辦個公投,只因少數人不喜歡就任意移掉他人的貢獻,我相信這個條目很快就要變成刪除比賽。 Hdrhgndhfks留言2014年3月6日 (四) 03:35 (UTC)回覆

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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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由民主的理路簡介來自書商的網站介紹。閣下覺得有何不妥呢?
  • 維基百科不支持以部落格做為信息來源。部落格的信息加入會導致機械人識別為廣告。您可以試一下。
  • 刪除他人條目反復多次將引致編輯戰。機械人亦會啟動半保護,頁面將在一定時間之內無法編輯。您如果反復刪除,其他人配合您反復填加也可以嘗試一下。

董令怡留言2014年3月6日 (四) 03:45 (UTC)回覆

避免持續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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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如何才能結束在中立問題上持續且無休止的衝突?

避免衝突的最佳做法,便是記住我們這裏的絕大部分人都是通情達理、善於表達的人,否則我們便不會齊聚於此並對這些事如此關心。我們應該盡力去理解每個人的看法,並努力使得他人的看法也能公平地表達。

當我們對一篇條目應該敘述什麼、或者稱什麼是事實出現爭議時,我們不能相互採取敵對的態度;我們應該儘自己所能去退步思考:「怎樣才能公平地解決這樣的爭議?」每一個爭論提出時我們都應該這樣問自己一次。我們不應該在維基百科中反映我們個人的獨特觀點,並因此阻止新來者的任何編輯;而應該協力合作,增加內容或提高內容的質量,並在必要時對如何描述爭議作出一些妥協,以對各方公平。謀求一致同意往往不是絕對可行的,但這應該成為你的目標。 董令怡留言2014年3月3日 (一) 03:01 (UTC) 回覆

接任時間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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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在2013年2月18日星期一,接替陳冲擔任行政院長。

(2月3日的新聞表示,即將卸任的行政院長陳沖,預計會到宜蘭視察,並表示任期最後兩個禮拜仍舊會每天上班。故江宜樺的任期從2013年2月18日星期一開始)

「wsdfrew 2013年2月3日 (日) 02:36 (UTC)」

世事難料, 發生了再補。任何新聞報導都該附來源出處。--WildCursive留言2013年2月3日 (日) 02:38 (UTC)回覆

討論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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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頁是對沖突話題進行討論,而不是對貢獻者指指點點。如果繼續無意義地攻訐,將提請封禁。 請遵守維基百科規則,恪守維基禮儀!尊重自己尊重他人!--xiaojiandong留言

關於遠通爭議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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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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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查證部份我有行政院官網連結是最無疑問的. 關於中立的觀點:江宜樺是不是毫無領導統御能力,居然完全聽信遠通的一面之詞呢?江宜樺是不是完全忘記數日前自己下的白癡指示呢?如果只刪除這二句真實但比較情緒性地描述呢?總之整段刪除的行為有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嗎?

  1. 2014年1月9日,在遠通電收遭駭事件中,實證江宜樺毫無領導統御能力,居然完全聽信遠通的一面之詞,指示負責偵辦的單位全力偵破攻擊來源,並請交通部加強這套電子系統的安全防護。[2]
  2. 2014年1月16日,調查小組確認,遠通公司1月2日報稱遭受駭客攻擊,實為系統設計不當,此時江宜樺完全忘記數日前自己下的白癡指示,改怪高工局在過程中沒有負起判讀責任。

Hdrhgndhfks留言2014年1月28日 (二) 16:11 (UTC)回覆

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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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先表達一下對直接刪除的歉意。更好的做法是進行編輯,刪除比較侮辱性的說辭。 但是,我也有一定的理由: 1.第一次刪除的時候,這個關於遠通的爭議違反了全部的維基百科三大方針。沒有引用,有侮辱性詞匯所以不中立,觀點自然也是貢獻者自己的。此外,新聞裏提到遠通的部分,即使是爭議也是針對葉匡時部長的,個人認為這個事情沒有上升到行政院長的層級。 2.後面的幾次刪除,雖然有了引文,但是仍然是原封不動地保留白癡這樣的修辭。 現在我的建議是: 將這個條目轉移到葉匡時部長的維基百科。但是也請不要再用白癡這樣的詞匯了。我相信任誰也不會覺得白癡是一個中立的描述吧?

也歡迎其他貢獻者提出意見。

--xiaojiandong留言

問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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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是遠通和執政黨官商勾結的黑金問題,江宜樺可能也是被迫要全力挺遠通,不過誰叫他要當行政院長呢?而且先挺遠通後裝死的愚蠢行為是江宜樺本人做的,葉匡時官不夠大還不夠格擔起所有的政治責任. Hdrhgndhfks留言2014年1月29日 (三) 09:46 (UTC)回覆

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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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貢獻者,維基百科不是ptt不是論壇。維基百科是要盡量真實客觀的還原事情的真相,或者是提供準確的資訊和知識。在討論的時候請貢獻者不要針對其他貢獻者的立場進行討論,而是要就事情本身進行討論。維基百科不是發表個人觀點的地方。貢獻者的觀點可以去ptt政黑等論壇發表。在維基百科添加條目的時候,一定要有引文佐證。就目前的條目來看,行政院官網的新聞報道有涉及對江宜樺的評論麽?尤其是有白癡這種說辭麽?事實上只要有對在世人物的侮辱性說辭,根據維基方針,都是必須刪除的。這一點甚至不受到回退不過三原則的限制。--xiaojiandong留言

問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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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最上方寫的很清楚:本條目必須遵守維基百科生者傳記方針。"缺乏來源或來源不可靠的負面內容必須立即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的內容。在移除這些資料時不受到回退不過三原則的規範。==>我引用的資訊是缺乏來源或來源不可靠的內容嗎?至於名譽損害應指不實指控,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零一條毀謗罪/公然侮辱罪都明確規定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如果wiki不能評論的話,那你只能貼URL了,你增加的任何一句話都可解釋為對生者的評論. Hdrhgndhfks留言2014年1月30日 (四) 05:29 (UTC)回覆

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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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證和規則都已經這麼清楚了。引文里沒有對江宜樺是白痴的描述。是貢獻者自己認為江宜樺是白痴。公然侮辱還要說其來有因。這實在是極為讓人遺憾的。--xiaojiandong留言

行政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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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樺這個條目是Xiaojiandong的一言堂嗎?台灣人民寫下對台灣行政院長的補充資料,反而被一個大陸人以假中立為名不斷地刪除是怎樣? Hdrhgndhfks留言2014年1月27日 (一) 13:59 (UTC)回覆

參考資料與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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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關於阿倫特政治思想研究的對話,愛思想,2008.07.11
  2. ^ [http://news.ey.gov.tw/News_Content.aspx?n=6A30001A6AEC7955&sms=9BDB7BA0E989FF4F&s=713A7D71F431C220 江揆指示交通部及高公局督導加強國道電子收費系統穩定性(政院e點通>政院看板>即時新聞)

行政院長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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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院長時期這段,羅列多項政績,都是屬於江宜樺內閣整體作為,我已將這些內容移動到江宜樺內閣條目。--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3月16日 (一) 15:55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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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江宜樺中的5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7月8日 (六) 21:19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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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江宜樺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8月9日 (四) 07:4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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