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甕安騷亂
從天涯論壇獲得的消息,甕安的騷亂目前還未平息,不知道是不是準確的--Fxdzhfxj (留言) 2008年6月29日 (日) 15:49 (UTC)
- 天涯不是有帖子說「甕安起義」失敗了嗎?革命轉入低潮嗎?--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29日 (日) 15:58 (UTC)
強國論壇十幾個小時前還能搜出近幾十個討論串, 現在全沒了 --Dowclo (留言) 2008年6月30日 (一) 02:58 (UTC)
在網絡上幾乎找不到蹤跡了,現在希望香港有報紙能注意一下了,不如向當地的一些人民透露香港的報紙的聯繫方式。—阿倫 (留言) 2008年6月30日 (一) 10:07 (UTC)
- TNND,貴州一個鳥地方的事情弄得我天朝各大高校的BBS時事版全線淪陷,哀哉。—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30日 (一) 17:48 (UTC)
奇怪,為什麼我們學校的BBS上卻可以討論?--湯圓 (留言) 2008年7月1日 (二) 15:55 (UTC)
怕?
編輯為何不把這消息發到維基百科首頁當重大新聞? Meow✉ 2008年6月30日 (一) 18:19 (UTC)
- 其實這種事不算重大新聞,內地大概兩三天就有一單了,近幾個月的海口、雲南、臺山,到兩個星期之前的東莞大暴動,都比這次規模大,不過這次貴州的官員失職,新聞控制不好,導致騷亂的消息過早外泄,使大陸的新聞媒體也不得不小聲報道,我們維基才可以寫一下。—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30日 (一) 18:38 (UTC)
掌上壓
編輯當劉做到第三個掌上壓的時候,聽到李樹芬大聲說"我走了",便跳下河中。
此有「掌上壓」一說(中國新聞網,發表於2008年07月01日 20:34),為防止和諧再附上鳳凰網的轉載。而且似乎這一說法先前便存在於網上流傳的一闢謠貼中(比如此帖,發表於June 30th, 2008 at 11:59 pm),時間上要早於中新網發佈該新聞的時間。—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7月1日 (二) 15:18 (UTC)
- 怎麼是中新網的?又有小編在曲線。CCP後院失火?—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7月1日 (二) 15:23 (UTC)
- 這次事件在互聯網上的進一步發展很奇怪。我這裏說的進一步發展指的不是網民,而是很多政府方面的做法不合常理。第一,最該和諧的新華論壇反而沒有把帖子全部和諧掉,而且在很長一段事件里還佔據着頁面的顯要位置,反而是以往言論較為自由的論壇網站,比如天涯這些刪貼刪到了一個瘋狂的地步;第二,「甕安」、「李樹芬」至今還沒有成為GFW的關鍵詞,而Google中國和百毒也沒有刻意去過濾搜索結果;第三,這種明顯看得出來是編故事的新聞都能被登出來。—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7月1日 (二) 15:31 (UTC)
- 再來一個貴州電視台(防和諧地址)的現場直播,後面那塊藍布上明確寫着「2008.7.1」。—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7月1日 (二) 16:15 (UTC)
- 羅生門。闢謠帖極有可能是編出來的,分別以目擊者和調查者的角度來寫這個事情,值班室的鬥毆、法醫鑑定都事無巨細地列出來。而且還有「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幕後策劃操縱」、「別有用心」等很官方的詞。更主要的是,跟新聞發佈會放出來的話幾乎一致。因此,這個很可能是派出所內部的人發的。悠長假期 (留言) 2008年7月1日 (二) 17:02 (UTC)
還真的是各大網站都有轉載的啊,看來這個新聞發佈會是真的。這個「俯臥撐」的意思是什麼又沒有說明,害得我一下子就想歪了(有沒有歪也還沒確定)—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7月1日 (二) 17:18 (UTC)
這樣是自殺?
編輯- 貴州甕安縣1名女學生拒絕為副縣長兒子抄襲作弊慘遭殺害,死者家屬到公安報案還被打成重傷,28日引發當地民眾不滿包圍焚燒公安局動亂事件。[1]
[2] -P1ayer (留言) 2008年7月2日 (三) 07:59 (UTC)
- 兩個來源基本都明確表示這是二手消息,第一個據說是來自另一家新聞機構的記者私下的消息,也就是說是小道消息。第二個更加是:「根據網絡與外電消息」,索性搞模糊來源了。現在發生騷亂是不用質疑的,但是起因是否是冤案最多只能說是傳言。官方說法暫時仍是自殺,民間大規模質疑。—Msuker (留言) 2008年7月2日 (三) 09:03 (UTC)
貌似不算什麼??
編輯前幾日與某人聊天,提到此事,他說這算什麼,地方上多得是,四川重慶,有兩個地級市是接壤的,三天兩頭鬧暴動,動不動就全城出動,最後派軍隊平息的。我想這個死者的運氣還不算差的撈底—十字花劍 (留言) 2008年7月2日 (三) 12:39 (UTC)
參考資料
編輯- ^ 中國媒體據報收到嚴禁報導貴州動亂命令. 中央社. 2008-06-30 [2008-07-02].
- ^ 女學生沉冤 貴州萬人火攻縣府. 聯合報. 2008-06-30 [2008-07-02].
SIGH
編輯看見李樹芬小MM的照片,真是個可愛的小LOLI,天妒紅顏啊~~
感覺這件事的重點不是這MM的死因,即使她真的是自殺的,好像也沒有人願意相信……貴州省委說的沒錯,事出有因,MM的死其實只是一個導火線而已。—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7月2日 (三) 13:56 (UTC)
所謂積怨極深一觸即發—十字花劍 (留言) 2008年7月2日 (三) 16:46 (UTC)
剛才看了下條目,發現整個後續過程描寫的都有問題!編輯者貌似在故意顛倒敘述的順序! 舉例,「騷亂發生互毆不久的7月2日,李樹芬的屍體就已經下葬。[」這句話明顯不能放在段首,因為根據各大新聞,下葬時已經在家屬的監視下進行了第三次屍檢的取樣,並且取得了家屬的簽名同意後才下葬的。編輯者將這句話放在段首,整個意思變發生了變化。而且「騷亂發生後的不久」這個詞也有問題,這個時間才發生了5天,第5天在家屬監視下進行屍檢算什麼「不久」? 再次,大陸各大新聞也沒有說過,第三次屍檢的結果和上兩次一樣,只是過兩天結果才會公佈! 最後,來源請求的那段,就算是有來源,也只是聽「聽眾」說的,根本無從考證,並且也不是本次事件,應該刪除。 剛剛又發現一個問題,就是起因中,引用的明報報道明明是「未經全全面屍檢」,可編輯時卻編成了「未經屍檢」,意思大變,應該及時更正! 這裏說一句,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都是豆瓣吧的人,好不容易能夠不用翻牆就出來了,就好好利用啊!詞條這麼多毛病都不改,又想讓人家抓到毛病不成?
我們不懼怕任何問題,但是拒絕有問題的問題,我們不怕流血的傷口,卻怕有人嫌傷口不深又割我們一刀! crystalfairyjp
看了這麼多的條目了,真是發現,祖國語言博大精深,一句話放錯地方,讀起來就完全不一樣了,少個字就是完全相反的意思。中文wiki人,任重道遠啊!crystalfairyjp修改後留
今天有事請,先不登錄了,大陸媒體已經有死者父親的表態了,要不要加上去?Crystalfairyjp
- 維基百科是人人都可以編輯的百科全書,如果閣下發現哪裏的敘述不妥,歡迎閣下也參與到條目的編輯來。另外,簽名可以使用四個「~」(像這樣:~~~~)來自動生成(匿名用戶顯示IP位址,註冊用戶顯示註冊名或暱稱)。—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7月3日 (四) 14:51 (UTC)
甕安事件不算襲警?
編輯都有人把標題改為「騷亂」了,為什麼還有人刪除我加的參看:閘北公安分局襲警案呢?
給你們個參考資料:
- 兩起事件都與公安局有關,都因人民警察對當事人或事件處理結果不滿,不服而使然。兩起「襲警事件」天山網:發生「襲警事件」人民警察當深思--Roadsteps (留言) 2008年7月4日 (五) 01:57 (UTC)
- 事件規模、性質、地區差異太大,不過是碰巧發生在相近的時間而已,假設當天有個日本警察被車撞死了要不要寫在一起?而且,我認為將甕安與閘北並列論的話,其實很有點將其打成動亂、襲警的用意,也算是中國有些文章倒過來「陽違陰奉」的手段吧。這世界上只怕沒有一個人會認為閘北事件的做法是對的,甚至有任何理由值得同情。相反,對甕安不一定觀點如此統一。—Msuker (留言) 2008年7月4日 (五) 06:48 (UTC)
首段介紹
編輯首段「起因」的前兩句:
- 「6月22日,甕安縣一名16歲的中學女生李樹芬的屍體在河中被人撈起,警察未經全面屍檢就判定其為自殺。而有傳言說女生可能是被兩名當地青年強姦後掐死並拋屍河中。」
介紹得太簡略了,而且使用「未經……就……」這類比較主觀的說法,不夠中立。現在事情已經過去,鳳凰網有當時法醫的回憶:
- 甕安事件當事少女李樹芬三次屍檢內幕
- 以及李樹芬死後情形:貴州省公安廳公佈李樹芬溺水死亡事件細節 事件始末
應該將事件經過敘述的具體一點:「起因」部分可以加上
- 6月22日凌晨0時27分,甕安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在西門河大堰橋處有人跳河。凌晨3時,16歲的中學女生李樹芬在河中被其叔李秀忠等人撈起,急救人員證實李樹芬已經死亡。報警的三名青年被警方帶走。當日上午,死者父親等人到甕安縣雍陽鎮派出所詢問案情,被告知已交到甕安縣公安局刑偵隊負責。刑偵隊告訴他們,李樹芬系自己投水死亡,與當時在場另外三名青年無關,要求家屬自行埋葬屍體。死者父親等人不服,提出要進行法醫鑑定。當晚,甕安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技術科的法醫到現場作鑑定。由於懷疑李樹芬並非自殺,她的家屬用冰棺將屍體冷凍後停放在出事現場,同時從附近的居民點接來電線,還用竹竿和編織布搭起棚子遮蓋冰棺。當時有六七十人圍觀。法醫在做完常規檢查後認定李樹芬系溺水死亡。由於當時家屬沒有質疑是姦殺,法醫並沒有檢查死者外陰。死者家屬在簽字後認為鑑定只是「拿着手電隨便照了照」,過於隨便,因此到黔南州公安局申請第二次復檢。同時有傳言說女生可能是被兩名當地青年強姦後掐死並拋屍河中。
- 25日,黔南州公安局派來的法醫進行了第二次屍檢,按照死者家屬委託書中的要求做了解剖並對死者死前有否中毒和性行為進行了檢驗取樣。26日檢驗結果公佈,稱排除了服毒和強姦的可能性。但死者家屬認為法醫「取走了部分器官」,並且沒有公佈結果。這時往停屍處圍觀的人增多,有傳言說元兇是甕安縣委書記的侄女,另外兩個參加行兇的男生和當地派出所所長有親戚關係。又有傳言說元兇是副縣長的孩子,死者的「叔叔、爺爺、奶奶因上告被打住院搶救,媽媽被打得說話含糊,已失去理智,嬸嬸被剪去頭髮關押到派出所」。另外,死者的二叔甕安縣玉華鄉中學教師李秀忠在離開公安局途經當地保險公司門前時,遭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士打傷而入住醫院(此前曾有李秀忠為公安局唆使的黑社會打至重傷,並於28日死於醫院的傳聞,但死亡一說已被李秀忠本人證偽)。[1]女孩的同學前去問詢,也被毆打。民眾紛紛前去圍觀,有人辱罵警察,結果有三人被打,入住醫院,引起民憤。[2]
- 貴州省委副書記王富玉、副省長黃康生表示,甕安事件暴露幹部與群眾關係長期積聚的矛盾,少數黨政幹部成為黑惡勢力的「保護傘」,一些部門在化解當地水庫移民搬遷、城鎮改造拆遷、煤炭和磷礦等礦權糾紛、國企改制矛盾久拖不決,群眾利益訴求難以得到及時、滿意的答覆,所以矛盾集中爆發。
經過與後續
編輯此外「經過」部分也過於模糊。「甕安縣公安局的做法引起社會公憤。」這句話無來源且過於籠統,應該刪掉。
現在的條目里寫道:
- 死者的同學到公安局請願時,公安局出動武力鎮壓,後學生焚燒了公安局並掀翻和焚燒公安警車十多輛,大量群眾聚集在縣公安局與政府大樓門前。到6月28日20時(UTC+8)許,已經有數萬名群眾圍攻貴州省甕安縣公安局與政府大樓,部分激進的學生開始焚燒周邊政府機關車輛和公安局,砸壞縣政府大樓玻璃。[7][8]
來源里好像沒有提到「公安局出動武力鎮壓」,其他報道中也沒有發現,只查到有警察搶奪橫幅。此外「數萬人圍攻」的說法也沒有證據支持。我查到的資料是當時沖入大樓的大約有200人。「激進的學生」用得不恰當,因為「激進」(radical)一般指政治態度。這裏應該是「激動」。當然這樣寫可能無法滿足一些人的渲染目標。
- 28日晚上,騷亂中縣公安大樓底部着火,以及煙霧漫天的照片在互聯網上開始廣泛傳播,照片顯示公安大樓被大量群眾包圍。[3]有網民在博客上寫道,公安大樓被千餘名學生佔據,挾持該大樓裏的所有警察,並且放火燒樓。其中一輛警車被抬到公安大廳當場焚燒,並引發爆炸。大批武警趕來支援,釋放催淚氣體,但未能成功阻止學生。更有學生用斧頭砍斷消防車的水龍頭阻止消防人員救火。[1]事件引起網絡上多個論壇的熱烈討論,但是討論的帖子不久就被全部刪除。
現在已經能找到目擊者的說法,互聯網上博客的說法和照片的描述就不必敘述,只需列為參考資料就行了。網絡上的討論不僅應該寫在這裏,還應該寫在影響中。明報的報導可信度很低,因為是引述博訊的報導,一開始就錯誤的說死者是高中女生。
自由亞洲喬龍的報道也存在可信度問題,嚴重弄錯了死者叔叔的姓名,採訪的官員和居民都沒有名字。
BBC的報道:「中國下令甕安"騷亂者"投案自首」仍然引用博訊說法,稱死者為高中女生,稱其父親是副縣長,叔叔已經死亡,可信度同上。
還有,政府並沒有下令「搜捕示威者」,即使是在自由亞洲喬龍的報道里,有關官員也說是「如果暴亂的人,肯定要抓」,並且又說「現在沒有暴亂的人」。與「示威者」毫無關係。其他的報道里也沒有見到說有下令抓「示威者」的。下面的「鬧事分子」也不知道為什麼要括起來,好像這些人並不是鬧事分子一樣(也沒有證據支持)。
我覺得應該擴充為:
- 李樹芬死後,死者家屬與當時在場的三名青年之間因為賠償問題一直未能達成一致。27日,甕安縣公安局公佈《關於李樹芬死亡一案的調查報告》,認為「李樹芬跳河是因為其認為父母重男輕女,對自己的哥哥李樹勇較好,對自己不好,而且還經常受到父母、哥哥的謾罵。」28日星期六早上,甕安縣公安局向李樹芬家屬傳交《屍體處理催辦通知書》,稱李樹芬系「自己跳河溺水死亡」,「死因已查明,李樹芬屍體沒有繼續保存的必要」,要求家屬下午2時前將屍體領回安葬,「否則,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理。」這種做法使在場的人們十分不滿。
- 下午3時許,數十名在停屍處圍觀的人列隊前往縣政府請願。兩名約12歲學生模樣的男孩舉着書有「為人民群眾伸冤」的白色橫幅走在前方。請願隊伍從大堰橋出發,行經環市東路,經郵電局門口轉至人民廣場,約15時30分到達縣政府辦公大樓。開始時隊伍中的人並不多,但迅速增加。來到李樹芬生前就讀的甕安三中時,有較多學生加入,隊伍規模超過了200人,抵達縣政府時,已達上千人的規模。縣政府無人接待。下午4時左右,隊伍轉到旁邊的縣公安局大樓。兩名民警在公安局門口拉起警戒線。不久,有警察搶走了學生手中的橫幅。在場民眾被激怒,於4時30分左右雙方開始衝突。此時聚集的民眾達到約2萬人。
- 縣政府辦主任宋輝勸說學生離開,教育局局長張世德通知各校校長安排老師到現場疏散學生。這時已經有人沖入公安局大樓一樓進行破壞。有人向在場民警投擲礦泉水瓶和泥塊(官方說法中包括磚頭)及投擲燃燒瓶燒樓.18時許,有學生開始燒車,附近多輛警車被點燃。前來救火的消防隊被奪去消防龍頭,剪斷消防水帶,消防人員被迫撤離。
- 20時左右,人群因為「等不來一個領導說話」,而向縣政府轉移。23時左右,縣政府大樓旁邊的縣委大樓被點燃,並因是木結構,最後全被燒毀。
- 騷亂驚動了中國中央政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和公安部部長孟建柱做出批示:中共貴州省委成立了處置甕安「6·28」事件工作組;甕安縣委縣政府成立應急指揮部;武警總部副參謀長薛國強從北京趕到甕安指導處置工作。[3]
- 29日凌晨,人群在勸說下開始散去。3時,群眾全部散去,事態暫時平息。
- 29日上午6時起,人群又開始在縣政府附近聚集,高峰時有6000餘人。有人向執勤公安、武警投擲石塊、磚頭並試圖衝破警戒線,局勢一度緊張。下午19時,武警和公安開始強力清場,現場人群逐漸散去。政府部門大樓前重兵駐守;記者被禁止到現場采訪;縣內大致回復平靜。6月30日上午,甕安縣電視臺反復播放「關於敦促犯罪嫌疑人主動投案自首」的通告,要求民眾積極舉報鬧事分子,並公佈舉報熱線電話和電子郵箱。
來源:甕安事件是近年來我國群體性事件的「標本性事件」,《瞭望》新聞周刊甕安「6·28」事件流變,羅昌平,《財經》周刊第215期 貴州甕安事件:數百學生群眾遊行經過,金黔在線羅昌平 《財經網》,官方通報貴州甕安事件過程 甕安事件不是一起孤立事件 石宗源三次向百姓道歉
此外第三次屍檢的結果也出來了:
--Snorri (留言) 2008年9月11日 (四) 04:28 (UTC)
- ^ 甕安事件死者叔叔講述真相:我沒死 別再傳謠言了
- ^ 貴州發生騷亂事件 縣公安大樓被燒 BBC中文網
- ^ 我省依法妥善處置甕安縣「6·28」打砸燒突發事件 貴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