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雖然讀的是med lab chem,但對法學亦有研究,Cohaf君會找上本人實屬榮幸。由於Cohaf君之前ping本人評論,處於禮儀及道義,本人想做一個中立的評論:
- 鑑於屈原蟲卿使用{{deltalk}}來刪除重複投票;根據屈原蟲卿初次犯下遇到相關情況,且根據人之常情,推斷是焦急於不知如何處理,使用已知手段去處理。但,可惜在於,屈原蟲卿不瞭解DYKC規則,應使用<s>或{{votevoidf}}處理,實屬遺憾。希望屈原蟲卿之後初到新地,可以先閱讀該區域的相關規則,就如港人應瞭解「去新加坡不應帶香口膠」一樣。
- 鑑於Cohaf君是於「2018年10月17日 (三) 02:53」處理相關問題,而Super Wang君是於「2018年10月17日 (三) 04:36 (UTC)」發表議題;本人希望下次發表相關議題的不是其他人員,而是Cohaf君,即閣下本人。希望人人都能學習一下換位思考,當做出行為時,換位思考一下,看看是不是不妥。發表一個相關議題不是十分困難,寫一個標題再在下文寫一句「不應該用{{deltalk}},而是用刪除線(<s></s>)處理」。而Cohaf君做出相關回退時,應該學會道歉,畢竟這種行為的確不太禮貌。
不知二位是否服從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