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基金會行動/更新草案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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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針與指引(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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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方針 |
參見 |
基金會行動方針是關乎官方變更或移除維基媒體計劃內容,又或者針對特定個人採取行動之一系列指引和程序。此等操作是由維基媒體基金會職員在基金會授權下進行。原因則為法律要求或者收到一起或多起社群或公眾投訴。而導致基金會執行行動之投訴理由可能包含但不限於︰侵犯私隱、兒童保護、侵犯著作權及長期或有組織騷擾行徑。所有基金會行動都是基於使用條款而進行。
目的與範圍
編輯本方針目的是為了在當地社群對某狀況無力治理或治理不足時,幫助改善維基媒體社群成員、運動本身、及公眾之安全狀況與安全感。一如使用條款所述,各個維基媒體計劃均應主要依靠本地項目方針所治理,基金會行動則應為用以補充本地方針。然而,維基媒體基金會仍會遇到一些特殊情況,必須凌駕本地方針,例如遵行有效且可執行法院命令刪除內容,而該等內容可能符合其他方針,又或者用以維護維基媒體社區或公眾安全。
本方針會原本地提及或描述一些行動,而該等行動是維基媒體社群及當地治理機制都會採取。本方針提及的所有行動均是指基金會採取的行動,而社群所採取的任何同等行動則亦會明確指出。例如,本方針下所提到的「全域封禁」或「活動禁足」等詞是指由基金會分別實施的全域禁制和活動禁足,雖然維基媒體分支機構或社群亦可能實施了類似禁制。
主要基金會行動
編輯維基媒體基金會並不會對維基媒體計劃內容及用戶行為作編輯或管理控制;計劃交由大體自治義務工作者社群依據使用條款治理及建立其方針以達成本運動教育之目標。然而,如果社群行動無法有效治理及/或基於法律考量要求進行干預,基金會就會做出相應行動。
全域封禁是基金會依據使用條款所能採取最嚴厲行動之一,以處理行為不當或解決對使用者、公眾或計劃之重大安全威脅。此項行動主要協助確保維基媒體計劃內用戶安全及其安全感,並協助阻止妨礙貢獻與對話的違規行為。可能引致基金會全域禁制的狀況包括但不限於:
- 用戶在多個計劃中嚴重或多次騷擾其他用戶;
- 用戶在維基媒體網站以外嚴重或多次騷擾其他用戶,以致對其生理或心理安全產生威脅;
- 危及、嚴重損害或威脅計劃內眾用戶與員工的信任或安全;
- 用戶屢次或極其嚴重地違反基金會使用條款,例如在維基媒體伺服器上存放非法內容;或
- 威脅或損害維基媒體基礎設施的安全。
全域禁制禁止個體(不論其自身抑或身為代理人)進入維基媒體基金會所有網站、平臺及活動。這包含但不限於 www.wikimedia.org 所列網站、由基金會運行之電子郵件列表、維基媒體基金會實驗室、維基媒體技術基礎設施(如Phabricator)以及任何基金會贊助或資助之線下活動。由此,任何個體如為基金會所全域禁制而又未得基金會明確允許,則不可參與、編輯、貢獻或以其他方式修改這些網站、平臺或列表。
全域禁制對象為個體而非特定使用者帳號,因此禁制適用於任何該個體可以管控的傀儡帳號,或是該個體受禁制後開設的帳號。同時亦適用於被禁制個體未來可能會使用或正在使用的匿名/「IP帳號」。
全域封禁被認定為最後手段,只能在接受申訴、調查、大規模審查與經基金會數名職員明確批准後才能執行。由於全域禁制是在任何手段似乎皆宣告失敗,或是情況過於極端以致於社群無法採取任何行動之下而施行,因此全域禁制為最終決定,故不接受上訴及協商,亦不會撤回。由全域禁制實施一刻起,受禁制者不得參與維基媒體計劃、網站、平台及活動。是故,無論受禁制者參與結果如何,理論上就算將來受禁制者參與後獲得正面結果,則亦為全域禁制所禁止。任何用戶如明知而協助受全域禁制者貢獻、充當受全域禁制者代理人或者試圖阻礙基金會職員、管理員、行政員或義務公職人員按照本地方針執行全域禁制,則可能受到制裁,包括剝奪高階用戶權限或者暫停維基媒體網站帳號。
基金會活動禁足的目的為保證實體活動參加者的安全。這份禁足命令具有強制性且極少使用,通常某位法律上的自然人會因為以下原因,而被禁止參與相應的活動:
- 此前的行為危害參與者的安全
- 用戶試圖危害參與者的安全
- 用戶於口頭上或行為上已經表明其參加的目的純屬擾亂,目的和維基媒體基金會的宗旨及目標不相符。
禁足的範圍包括由基金會贊助或舉辦的活動。在部分情況下,禁令亦可能會拓展至相關機構。如果地區性組織舉辦活動的時候感到某些人的出席會危害該活動的安全,根據相關政策,亦可以要求禁止該人出席出席。
本地活動禁足不一定代表您在全球性的活動也被禁足。相關禁令可以是:
- 地區性的。例如你可以被禁止出席於某地區舉行的活動。
- 和計劃相關的。例如你可以被禁止出席英文維基百科的活動,或者MediaWiki相關的活動,但不一定被禁止出席中文維基百科的活動。
- 時間性的。基金會活動禁足不一定永久,而且活動禁足通常會於一段時間後重新檢視。如果禁足並非永久性質,用戶可以向ca wikimedia.org發送相關請求,要求重新檢視此份活動禁足。
值得注意的是,永久活動禁足不會重新檢視。
活動禁足的對象為法律上的自然人。
與此同時,基金會可能會將相關的資訊發放予活動的舉辦者。相關的資訊通常以列表的形式列出,並包含所有用作識別該被禁足的人士的資訊,這些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圖片。
基金會鼓勵人們在提報與解決侵犯著作權案件時,首先考慮現有社群主導的處理機制,可向info wikimedia.org的維基媒體志工回覆系統(OTRS)進行聯繫,提出非正式的內容刪除請求,這包括支持您的請求的所有相關資料,例如報告材料的位置,以及有助於確定著作所有權以及材料使用的合法性或非法性的資料。
在某些情況下,基金會也可能會收到通過正式的DMCA刪除流程要求從維基媒體計劃中刪除內容的請求。在遵守數字千年版權法案通知之下,基金會會審查收到的每個DMCA通知,以確保其符合DMCA法規和美國著作法的要求。我們會拒絕認為不合法的通知。
在基金會法律小組覆核了請求後,通常由支持與安全團隊成員使用其工作人員帳戶執行清除工作。本着透明的精神,基金會每次通過該頁面反饋執行數字千年著作權法案(DMCA)的刪除(對於維基共享資源的案例,將會在本頁面同步反饋),以及通過匯總統計數據,在每兩年一次的透明度報告中通告維基媒體社群。
因收到有效的DMCA通知而導致內容的移除可以被質疑。可以通過向基金會發出反對通知追索內容恢復。請注意,提交反對通知可能會導致您和投訴方之間發生法律訴訟,以確定內容的所有權。DMCA流程要求您同意美國法院的管轄權。如果您認為基金會已採取行動的移除通知沒有法律依據,歡迎您訪問以下網站,作為了解提交反對通知的第一步:
- Lumen Copyright FAQ
- Lumen DMCA Notices FAQ
- Lumen DMCA Counter-Notice Generator
- Lumen DMCA Counter-Notice Claiming Fair Use
- EFF on DMCA
- EFF on Fair Use
- Digital Media Law Project on Responding to a DMCA Take-down notice
- New Media Rights Sample DMCA CounterNotice letter when claiming fair use of a copyrighted work
- The United States Copyright Office
與所有基金會行為一樣,強烈建議沒有適當法律原因的情況下要求撤銷DMCA通知。根據政策,維基媒體基金會將在適當情況下,根據「數字千年著作權法案」規定(17U.S.C. 512),終止重複侵權者的賬戶。大部分情況下,還會終止該賬戶,對由於收到DMCA通知後所移除的內容,的刪除恢復。
未成年人的安全對我們來說非常重要,我們竭盡全力協助確保安全。因此,如果我們認為如果有未成年人面臨風險,我們將立即採取行動。這些行動旨在減輕導致或促進兒童虐待的內容。虐待兒童可以作為教育方面上的討論,而成為維基媒體計劃內容中的一部分,但不得以促進或以此為提綱的目的。
維基媒體計劃不接受追求或者促使不恰當的成年人與未成年人關係。這些行為包括但不限於:發佈任何有關兒童色情的材料或違反相關法律下的關於未成年人與成年人之間不恰當性行為的描述、違反相關法律下分發或販運針對未成年人的淫穢材料、在維基媒體計劃的平台上與未成年人溝通,試圖誘使他們轉移到平台之外的溝通渠道繼續交流,而掩飾其不軌目的(但排除與學校教育活動或招聘活動)、在維基媒體個人活動中試圖不恰當地接觸未成年人。
涉及兒童安全問題的事件會被優先進行審查並採取適當的行動。根據我們關於用戶信息指南和程序的要求,我們會將屬於兒童色情的事例,包括通過非公開用戶信息請求提交而引起我們注意的信息,報告給國家失蹤與受虐兒童中心(NCMEC,所在網站)。如果您的請求已經向NCMEC報告、或者與NCMEC處理的案件有關的,請在您的請求中包括這些案件或報告的信息。基金會還可以對被發現參與此類活動的個人採取其他行動,例如提醒當地或國際的執法機構。
次要基金會行動
編輯本段所列出的行動,一般會在基金會的慎重考量下行使,也有可能產出獨立的調查報告評估。此類直接向基金會提出的請求,通常會因合宜的社群治理機制而延緩。過去,基金會只會在特殊情形下才會採取這些行動。
當發現有出問題的情況時,為避免進一步惡化,會發出警告來提醒。一般被認為是情況進一步惡化前,還有餘地可轉。通常是告知特定人他們所作的行為並不許可,給予他們反思的機會,並鼓勵他們糾正而減輕或消除問題。
如果特定用戶所作的線上或線下活動處於濫用邊緣,雖然沒達到需要糾正的情況,但仍具有破壞性或以其他方式阻礙協作過程,基金會仍然會發出行為警告。此類警告通常旨在解決可能包括但不限於:反覆的人身攻擊,編輯戰或狀態戰,假冒或其他不恰當的在場評論和行為類型。
幾乎沒有證據表明警告能夠成功,而維基媒體基金會也缺乏資源去勸告受到警告的個人如何改正行為。然而當基金會認為有害的行為超過了積極的貢獻行為,有些情況下,出於禮節,會給出可能導致活動禁足或全域封禁的前奏警告。這些警告只有經過廣泛的評估後才會發出,包括由多位相關人員進行審核,並將以保密的方式發出。目的不是為了羞辱其個人或者使情況升級,而是給用戶提供一個善意的機會,去停止其可能導致制裁的行為。
互動禁制通常由維基媒體社群處理,但在極其罕見的情況下,基金會可能通過發佈基金會互動禁制來響應這種社群主導的行動。根據當地方針[註 1],基金會簽發互動禁制的目的是幫助降低人際間的爭議和長期衝突,並防止它們對當地社群造成進一步破壞,但不會剝奪受影響的個人在維基媒體計劃中保持活躍的機會,並使其繼續以積極的方式作出貢獻。
根據具體情況,可能會加長或縮短禁制的時間,部分情況,有些處理案例會被覆核並擴大為無期限。這可能會針對特定用戶與其他用戶的交流(單向禁制),也可能禁制兩名特定用戶相互交流(雙向禁制)。
互動禁止通常會限制特定一個或多個用戶不能做以下操作:
- 編輯特定用戶的用戶頁或用戶討論頁。
- 在任何維基計劃頁面上,作為交流,在討論中回復特定用戶。
- 直接或間接引用或評論任何維基計劃頁面上的特定用戶。
- 以任何方式,通過使用任何可用工具(如恢復工具),對任何維基計劃頁面上的特定用戶的編輯進行更改。
- 對特定用戶的編輯使用「感謝」功能。
- 對特定用戶的編輯使用站內電郵功能。
互動禁制的例外情況有可能存在。這些情況將根據具體情形加以界定,並在執行行動時通知受影響的個人。
在極其罕見的情況下,基金會可能會留意這樣的信息和情況:維基媒體工作人員或其他具有使用高級工具權限的用戶進行違反信任規定的操作,這些高級工具由於私隱原因也不可能與維基媒體社群分享的,因此無法通過現有的社群治理機制來處理。有些違規情況並不足以將該維基項目人員趕出社群,但由於這可能會嚴重到違反社區對相關個人的信任,因此需要取消其行政管理權。
除權通常是永久或長期的。重新獲得信任並非不可能,這是因為要鼓勵他們反思其行為會導致其高級權限被移除,並考慮他們未來如何更好地為社區服務。對於只是長期除權的情況下,只要限制權限獲得的期限已過,申請者在重新申請獲得這些高級權限時可能還需要滿足一些要求,這些要求在其被除權時已經告知。
由基金會職員行使之進階權限
編輯為了維護使用條款,維基媒體基金會在評估不當行為報告期間,可能會採取各種行政行為。理論上,這些行政行為可以由社群的志願者們完成。基金會支持並鼓勵社群自治,並將始終採取儘可能少的行動,這就是為什麼會有慣例會不接受對上述行動的社群請求。
在所有管理權限中,用戶查核是基金會支援與安全團隊,為了協助確保維基媒體社群的可信性和安全性,而最常用的一項操作。本行動會在以下情況使用:
- 通常在進行會對維基媒體社群成員、貢獻者、公眾人物或公眾有危害威脅的緊急報告審查過程。
- 在遵循用戶信息請求指引和程序與我們的私隱政策的情況下,回應相關信息的獲得請求。
- 有時在需要調查長期濫用行為,以便考慮或需要進行全域禁制時。
- 在審查全域破壞者報告中懷疑有使用傀儡時,以便於進行全域禁制時。
無論如何,單獨執行用戶查核並不意味着,或證明被檢查人員做錯了什麼。
應該注意的是,由於其可能傳達的信息具有敏感性質,用戶查核僅在信息能被用於保護社群並且只有在沒有其他方式獲得它時才被使用。儘管基金會可能會與社群中可高度信任的成員(例如:監管員)分享用戶查核信息,但如果透露這些信息會阻礙執法機構為保護公眾或維護維基媒體社群成員而正在進行的努力,我們可能會選擇隱瞞所述信息。該行動會由一個基金會職員賬號執行。
IP區段封鎖通常是社群採取的行動,用以幫助減少故意破壞和毀壞。然而,在某些情況下,為了維護使用條款,基金會可能會使用IP區段封鎖來實施全域封禁。IP區段封鎖可以在維基媒體計劃對一組IP位址啟用,可使其無法創建賬戶、編輯、或者通過維基網站的功能聯繫其他貢獻者等。如果需要執行全域封禁的IP區段封禁時,會使用User:WMFOffice來執行;其他情況下,會使用職員賬戶來執行。
請求基金會行動
編輯任何此類行動的要求均會由基金會的支援與安全小組或法律部門檢視。就算你把請求交去了其他部門或員工,他們在檢視後也會把你的請求轉寄往相關部門,故最好的做法為直接聯絡相關小組。
在請求行動時,請準備以下相關文件:
- 要求的行動
- 要求行動的原因
- 以超連結(URL)的方式給予證據證明問題曾經以現有的所有方式在社群內試圖解決(包括本地或全域)
- 任何其他相關重要資訊,尤其是重要的證據及資料。
誰在執行基金會行動?
編輯基金會行動由基金會職員或其承辦人員嚴格執行。他們可能取得了維基媒體基金會任何成員或者代表的執行授權,例如董事會主席(現任為克里斯多福·漢納)或董事會成員、基金會的法律顧問、基金會辦公室工作人員、或每個單獨政策所規定的具體行動的相應工作人員。
通常執行基金會行動之職員包含:
基金會行動通常會由一個職權帳號來執行行動,用戶名稱為User:WMFOffice。少數如執行DMCA的合規行動時,會由一個由職員所持有的帳號來執行行動。該職員的帳號將會清晰標示為WMF的職員帳號,例如:User:Example(WMF)。不論採用哪種方式,在執行前後都會明確說明,以預防含糊不清的狀況發生。
在此強烈警告維基媒體管理員與其他有恢復與編輯基金會行動權限之用戶,不能違抗此類行動。對於未經授權而修改基金會行動,不僅會回退這類編輯,而且可能會遭到基金會的制裁,例如撤銷相關人士的權限。如果社群成員對於這類行動有任何爭議,應當諮詢執行基金會行動之基金會職員或其直屬經理。然而,有關基金會行動之細節,僅能在不損害用戶、公眾或計劃之安全下進行分享。
基金會行動之處理時間
編輯每個基金會行動請求是因人而異的。這特別適用於有關行為問題的請求,相對於針對內容問題的會更直接了當些。此外,每個列出在本方針的基金會行動受到不同內部流程的限制,可能是在評估該行為發生的可能性,而不是結果,以確定是否需要進行基金會行動。
由於這些原因,一般來說基金會行動沒有確定的時間表。但是,我們儘可能地儘快回復並盡力遵守以下時間表準則:
- 全域封禁:4週
- 活動禁足:4週
- DMCA合規行動:7個工作日
- 兒童保護:24小時
儘管我們盡力遵守上述時間表準則,但有些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才能評估請求和給予基金會行動。如果在收到初步請求後仍有新的或額外的信息、評估期間請求內容大幅擴展、或出現其他不可預見的情況,可能會導致評估響應延遲。
上訴
編輯一般資訊
編輯對於一般的基金會行動,有幾件重要資訊可協助您釐清:
基金會行動極為罕見。
不同社群為達成目標或執行使用條款所採取的行動次數,遠比基金會行動的次數高很多。
基金會行動可以預防。
所有在維基媒體計劃上能規避基金會行動的行為是不必要的。如果這些情況(得到刪除、停止或以其他方式阻止)得到遵守和糾正,就不會有去處理的事,因為沒事可處理。同樣,如果在採取任何基金會行動之前就解決了投訴,其行動就不太可能需要去執行。
基金會行動盡可能公開透明,但安全(與合法)為首要考量。
對於本方針中列出的每個基金會行動,並不總是可能都具有相同的透明度,因為在某些情況下,完全或部分的透明可能會影響相關個人的私隱權和/或安全性,或妨礙當前的警方調查。在不會危及維基媒體用戶、計劃本身和公眾的情況下,我們承諾在任何可能的情況下保持透明度。
基金會行動受到嚴格的內部流程控制。
在某些基金會行動中,缺乏透明度並不代表執行這些行動的人沒有責任感。他們被要求遵守內部流程和協議,並且在沒有多級審查和明確批准的情況下,他們是不會執行行動的。只要有可能,我們將分享關於最終的基金會行動和執行它們所遵循的內部流程的信息。
基金會行動並非基於個人恩怨。
只有在維基媒體基金會明確投訴的維基媒體計劃內容,或在維基媒體計劃中發生某些濫用行為,會影響貢獻者的福祉、信任和安全之後,才會執行這些操作。這些行動符合規定的流程,並受到維基媒體基金會中多位工作人員的嚴格內部審查下進行的。
基金會並不接受浮濫請求。
我們致力於通過合適的溝通渠道,努力解決誠意所有提交給我們進行基金會行動的有效請求。不過,基金會將不會考慮會違反我們的使用條款、友善空間方針或其他態度方針,或要求優惠待遇(如:對條目的控制權)的請求。我們不會容忍恐嚇、傷害威脅,或任何其他可能對員工構成騷擾的溝通。如果發現上述任何行為,我們可能會完全拒絕與通報方進行溝通。
基金會不會在執行行動後監控。
基金會不會監視各計劃網站是否出現違反其執行的基金會行動。這依賴於維基媒體社群的幫助,通過向支援與安全小組報告此類違規行為來保持社群的安全和繁榮,該團隊將逐案審查並採取適當行動。
基金會行動之強制效力。
歡迎社群成員來協助執行基金會行動,但這並非義務或期望。然而,如果他們為了維護使用條款而當場選擇協助,則不應該受到懲罰,也不能受到制裁。人們可以透過多種方式,協助強制執行基金會行動,例如回報某位已被處以互動禁制的貢獻者使用代理伺服器與其他用戶互動、移除由全域封禁用戶所上傳的內容、通知某位被處以活動禁足的貢獻者不應參加之後的每一項活動等等。
基金會或職員行動之濫用。
如果您認為本方針中列出的基金會行動已被濫用,可以向trustandsafety wikimedia.org提交您的疑慮。此電子郵件地址也可用於報告員工帳戶可能存在的濫用行為,例如不當行為或不當地使用其高級用戶權限。
歷史背景
編輯基金會行動方針首次由吉米·威爾斯於2006年2月,在英語維基百科制訂生效;隨後經基金會修訂並作為長遠的標準實務作為與流程,於元維基生效,此時在其他維基媒體計劃中沒有關於此方針的正式紀錄。本方針的原始範疇專注於頁面保護與生者傳記條目內容的變更,以因應呼喚這類行動次數不斷升高,並由受到影響的個體直接向基金會職員通報。丹尼·沃爾(Danny Wool)為吉米·威爾斯之後第一位接受這項派任的基金會職員,負責審查並執行這類請求。
基金會行動方針在上述兩個網站經歷了好幾次流變,並將已實施多年的各種常規實務作法納入基金會行動而予以延伸,擴大了原有的實施範疇。於此同時,基金會發展出嚴格的內部流程,作為補充與規範基金會行動及職員對進階權限的使用。
基金會行動原本的初衷是作為一種臨時行動,緩解因爭議狀態所導致的壓力,希望引起社群關注來解決爭議。然而,由於社群爭議的本質不同,部分特定的基金會行動已發展為不可上訴的永久措施,而部分基金會行動則已失效(超級保護)。目前處於審查狀態的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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