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院

由僧侶或修女的住宅和工作場所組成的建築物群

僧院是一種宗教機構,是供出家修行者修行、生活的地方,在許多宗教中均有此機構。

佛教 編輯

道教 編輯

基督教 編輯

歷史 編輯

追溯基督教的隱居修道的傳統,甚至可以上溯至猶太教愛色尼派。2世紀-3世紀,有一些隱修士(如俄利根)在埃及的沙漠定居,過苦修生活。他們為數不多,也不為教會領導層所歡迎。隱修的生活方式是由底比斯的保羅(Paul of Thebes)(d. c. 345)和聖安東尼(Anthony the Great)(ca.251 - 356)發動的[1]。這時期主要是個人隱修。初期的隱修運動與新柏拉圖主義有密切的關係。

埃及亞歷山大城的主教亞他那修主張把隱修士納入教會管理,得到了當時東方的加帕多家教父及西方的安波羅修金口若望耶柔米奧古斯丁的支持。帕科繆於4世紀在埃及南部創設第一所基督教修道院。但帕科繆巴西流的分歧非常大。帕科繆的修道院依然保持了不少苦修的傳統;而巴西流則主張修士要過平靜和正常的生活,免得承襲了苦修主義的那種個人主義。基本上以後的修道院都基於巴西流的主張。

卡西恩貝特雷姆做了僧侶,385年—400年間,他旅居下埃及,並編纂了《教誨》和《講座》,對西方(普羅旺斯)的修道機構有深遠影響。[2]

6世紀,意大利的聖本篤羅馬攻讀文學歷史之後,退隱修道。529年,在卡西諾山(Monte Cassino)建立了本篤修道院。他為修道院所寫的規章,定下了修道院的管理方針和修士道德及生活的準則。此規章在查理大帝統治期間廣為傳播,從此其他修道院均以此為準。本篤被封為聖徒,他所創立的聖本篤修會也是最古老的修會。將近500年時間,歐洲的修道院都遵行聖本篤規章。其後歐洲各地的本篤修道院,控有大量地產,並為封建軍隊供應不少武士,並且與世俗的王侯密切共管國家事務。

11世紀後期,出現教會革新和新的修道會。其中最有影響力的包括1097年在法國創立的熙篤會奧斯定會,13世紀的托缽僧團體方濟各會道明會等。他們主張過苦修生活,強調靜默禱告,教堂簡陋,沒有私人財產。瘟疫橫行時期,還興建醫院醫治和照顧病人。

制度 編輯

依照聖本篤的規章,修士的生活重點是禱告和工作。

禱告 編輯

聖經》說:「一天七次讚美你[3]」,因此每天要禱告七次,從凌晨3點起,每3小時禱告一次,依次為早禱、晨禱、第三時禱告、正午禱告、申時禱告、晚禱、夜禱,然後就寢。每日禱告時間總和約4小時。

工作 編輯

聖本篤認為修道院應該自給自足,避免仰賴外界捐助。因此修道院內自行生產各種生活必需品。院內有磨坊、麵包房、菜圃、酒窖、手工作坊、馬廄,甚至牧場。修道院因此開闢不少良田,有的修士還精通農業技術或釀酒技術。據說法國的香檳酒就是聖本篤修會的修士Dom Perignon首先釀製的。

修士每天必須有固定時間閱讀和抄寫聖經典籍。這一傳統既發展出了泥金裝飾手抄本的卓越藝術,亦為文化的保存、傳遞、研究做出了莫大的貢獻。

接待遠方來的賓客,包括難民、流浪者和朝聖者,也是修道院的重要工作。這一職能後來發展為醫院、教育和社會服務。

禁慾 編輯

本篤會的會規規定會士不可婚娶。

歷史評價 編輯

聖本篤的法規有兩個缺點:

  1. 本篤的法規成為西方修道主義的藍本,取初期修院的體制而代之。埃及敍利亞僧侶因此而失傳了。
  2. 本篤的法規側重實際的情形,是僧侶生活的箴規,但對於屬靈的洞察與超自然的冥想就遠不如東方修士的造詣了。[4]

農業 編輯

教育與學術 編輯

帕科繆規定,修道院必須具備一所精心保養的圖書館。

789年,查理大帝規定每座修道院都要辦一所學校,由有學問的修士教導年輕人「七藝」,並閱讀古典作品。這時的修道院還肩負教育功能,許多修道院甚至成了歐洲的文化與教育中心。

其他宗教 編輯

參見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1. ^ 王萍麗,《營造上帝之城——中世紀的幽暗與冷艷》,2006年,北京大學出版社,ISBN 7-301-08426-9,P-34
  2. ^ (法)弗雷德里克·巴比耶 著,劉陽等譯,《書籍的歷史》,2005年,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ISBN 7-5633-5005-5,P-42
  3. ^ 《聖經·舊約·詩篇》119:164
  4. ^ 李兆強,《初期教會與中古教會史》,(基督教輔僑出版社),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