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亮(?—1370年),字宗明藁城縣(今河北藁城)人,明朝初期官員

其早年為元朝浙江行省朱元璋部隊到達舊館時候,崔亮投降,命為中書省禮曹主事,後升任濟南知府,後因母請辭。洪武元年(1368年),禮部尚書錢用壬請辭時,請崔亮代任。當初即位、禮儀等條文都是其所規定,後升任禮部尚書後,禮儀仍然招用錢用壬時期規定[1]。洪武三年,死於任上[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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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卷136):「崔亮,字宗明,藁城人。元浙江行省掾。明師至舊館,亮降,授中書省禮曹主事。遷濟南知府。以母憂歸。洪武元年冬,禮部尚書錢用壬請告去,起亮代之。初,亮居禮曹時,即位、大祀諸禮皆其所條畫,丞相善長上之朝,由是知名。及為尚書,一切禮制用壬先所議行者,亮皆援引故實,以定其議。考證詳確,逾於用壬。」
  2. ^ 明史》(卷136):「三年九月,卒於官。其後牛諒、答祿與權、張籌、牛夢炎、劉仲質之屬,亦各有所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