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荃,又作朱荃,字子年,號香南桐鄉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

乾隆二年(1737年),丁巳補試博學宏詞二甲第一名[1]。授翰林院庶吉士[2]。散館後授翰林院編修,著有《香南詩鈔[3]。然而在擔任四川學政時,因匿喪趕考,賄賞生員,為御史儲磷趾彈劾,宋荃遂棄官逃跑,此事牽連至親家張廷玉入獄[4]

註釋 編輯

  1. ^ 柯劭忞等《清史稿·列傳二百七十二·文苑二》:當時試一等者,劉綸居首,次則南城潘安禮、金壇于振、錢塘杭世駿;二等自兆侖等三人外,為無錫楊度汪,菏澤劉玉麟,休寧汪士湟、程恂,錢塘陳士璠,天台齊召南,會稽周長登。其續取者,一等宜興萬松齡,二等桐鄉朱荃、南安洪世澤、石屏張漢,凡十九人。惟綸、玉麟官最顯,而世駿、召南及兆侖尤知名於世雲。
  2. ^ 宋荃. 嘉興圖書館. [2013-08-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3. ^ 《晚晴簃詩匯·卷七十一》:朱荃,字子年,號香南,桐鄉人。乾隆丁巳補試博學鴻詞,授庶吉士,散館授編修。有《香南詩鈔》。
  4. ^ 清·劉聲木《萇楚齋隨筆·卷十· 朱荃棄學政逃走》:朱荃字子年,號香南,桐鄉人。乾隆元年,詔試博學宏詞,除庶吉士,旋授編修。□□□□視學四川,簠簋不飭,並有他事,為人所劾,遂棄官走。詔捕不得,逮系家屬,其弟□□拘囹圄累年。莫可牸#後竟不知所終。以鴻博之才,翰林之清,學使之貴,竟以犯罪棄官逃走,誠我朝第一異事,有獨無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