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秉鈞(1888年8月30日—1978年10月25日)[1]化南直隸省邯鄲縣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2]

王秉鈞近照

生平 編輯

王秉鈞生於1888年(清光緒十四年)。12歲自邯鄲縣高小畢業後,入邯鄲縣立師範學校。畢業後,考入保定直隸優級師範學校,後來又考入黑龍江法政專門學校。1910年,加入中國同盟會。1913年至1917年間,首先在直隸省任教,後來又到黑龍江省立第一師範學校任教,擔任該校第二部主任。此後,歷任女子中學教務主任、黑龍江省督學、黑龍江省立甲種農業學校校長、黑龍江省教育廳第一科科長等職。1928年8月,辭去黑龍江省教育廳科長之職。1929年,任中國國民黨黑龍江省黨部委員。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曾幫助馬占山抗日。[2]

此後,王秉鈞到南京,1932年4月到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任職。1933年,在北平擔任東北常務辦事處常務委員。1935年11月,當選為中國國民黨第五屆中央監察委員會委員、常務委員。1938年底,擔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第九戰區軍風紀巡察團委員。1939年11月,任中國國民黨社會部副部長。1941年,中國國民黨社會部改隸行政院,王秉鈞乃調任賑濟委員會委員。1942年1月,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戰區風紀第二巡察團委員。1943年10月,任中國國民黨中央訓練團教育幹事。1945年,任中國國民黨熱河省黨部主任委員,並當選中國國民黨第六屆中央監察委員、常務委員。1946年8月,任台閩清査團團員。[2]

1946年,出任制憲國民大會代表。1946年7月4日,出任國民政府立法院第四屆立法委員。1948年,當選行憲第一屆立法委員。[3]

1949年2月赴台灣,此後歷任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河北同鄉會理事長、名譽理事長,「北方各省市區救建協會」常務理事,正中書局、商務印書館常務監察人,人生哲學會常務理事等職務。[2]

1978年10月25日,王秉鈞在台北市病逝。[2][4]

著作 編輯

  • 《我與中國國民黨》
  • 《敵後考察記》
  • 《八十回憶概述》[2]

參考文獻 編輯

  1. ^ 辛亥以來人物年裏錄,江蘇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86頁
  2. ^ 2.0 2.1 2.2 2.3 2.4 2.5 現代中國政界要人傳略大全,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93年,第54頁
  3. ^ 劉壽林等編,民國職官年表,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
  4. ^ 河北省第五選區選出之第一屆立法委員王秉鈞於民國67年10月25日病逝,依法註銷名籍,(67)台統(一)義字第4765號(67.12.07),總統府公報第34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