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多遜(934年—985年),懷州河內縣(今河南省沁陽市)人,祖籍范陽郡涿縣(今河北省涿州市),出自范陽盧氏北祖第四房,北魏濟州刺史盧尚之十四代孫[1]

博涉經史,聰明強記。五代後周顯德初年進士。北宋開寶元年冬,充翰林學士,奉敕與尚藥奉御劉翰等纂修《開寶本草》。太平興國初,拜中書侍郎、平章事,後任兵部尚書。

太平興國六年(981年),盧多遜告發趙普當初不想立宋太宗,宋太宗因此疏遠了趙普。太平興國七年(982年)宰相趙普告發盧多遜與秦王趙廷美暗通,圖謀不軌。初判死刑。後念其久事朝廷,下詔奪官,全家發配崖州(今海南島三亞崖城鎮)。詔書規定:「縱更大赦,不在量移之限。」即遇赦不赦。多遜至崖州,謝恩表曰:「流星已遠,拱北極巳不由;海日懸空,望長安而不見。」常年住水南村(崖城鎮水南村),多賦詩譽水南村。雍熙二年(985年)卒於崖州水南村寓所。天聖十年(1032年)十月,特贈秘書省少監。景佑三年(1036年)三月,詔還懷州所沒田宅。四年(1037年)四月,贈工部尚書。

延伸閱讀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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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卷264》,出自脫脫宋史

參考資料 編輯

  1. ^ 羅火金 張長傑, 《唐代至后梁时期卢真启墓志考》, 《中原文物》 (第01期), 2010年, (第01期): 66–71 [2021-04-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