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楠(?—1569年),少楩北直隸大名府濬縣人,明朝詩人。

生平 編輯

嘉靖廣五子之一,受到王世貞的贊賞。萬恭贊其詩作「激烈悲愴,有古先秦漢策士之風」。恃才傲物,好使酒罵座。濬縣知縣汪岑欲會盧楠,以酒相邀,屢請不至。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汪岑將盧楠構陷下獄,嚴刑拷打,致臀踵潰爛。謝榛至京師為其鳴冤。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濬縣新任知縣陸光祖到任,冤案始得昭雪。嘉靖三十年(1551年)出獄[1]。盧楠出獄後,到彰德拜謝謝榛[2]。晚年落魄,隆慶三年(1569年)因嗜酒而死。有《蠛蠓集》等。

文化 編輯

  • 馮夢龍《醒世恆言·盧太學詩酒傲王侯》是寫濬縣知縣汪岑陷害士紳盧楠的故事。

註釋 編輯

  1. ^ 盧楠〈九騷‧序〉言:「楠被誣抵法,逮繫詔獄十年餘……庚戌,平湖陸公宰邑,治政廉明,為法不苛,察其冤,平反之。」
  2. ^ 汪元范《諸公爵里》曰:「後得釋,公無纖毫德色。」

延伸閱讀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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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八十七》,出自《明史

參考書目 編輯

  • 《明史》卷二八七《謝榛盧楠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