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重燁(?—?),浙江嘉興府海鹽縣竈籍,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浙江鄉試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聯捷己未科進士,初授行人司行人,天啟七年(1627年)十二月,吏部考選,授工科給事中,崇禎二年(1629年)以疏言溫體仁,為上切責[1]。巡視節慎庫,工部尚書張鳳翔條奏疏內有工科裁扣等弊,上特發其弊,被逮下獄,遣戍[2][3][4]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崇禎長編卷之十八》:崇禎二年二月,工科給事中祖重燁疏言今日之互相攻訐,葛藤不了者,由於溫體仁,則息紛之法惟有體仁一去而已。體仁身為大臣,會推不與惟當自反,乃以一時熱中相爭殿上,將休休之雅度謂何?及言路交攻,人情鼎沸,微言冷剌而不去,大聲疾呼而亦不去,一疏再疏,紛紛角口,大臣被言之體固如是乎?譬之一家中主伯亞旅有各司存,有鬪者因有佐鬪者者,囂陵詬誶,而奴耕婢織俱不獲安,其常今日之勢,何以異此!抑臣更有說焉。國家當多事之時,方隅豈容偏執,人材當摧折之後,碩果何得再傷。其熊奮渭、章允儒、房可壯、郁成治、鄒毓祚、瞿式耜、任贊化俱宜賜環,以襄聖治。帝切責之。
  2. ^ 《崇禎長編卷之二十一》:崇禎二年閏四月辛未,工部高賚明、劉麟長革職追贓治罪,以工部尚書張鳳翔條奏疏內有工科裁扣等弊也。
  3. ^ 文秉《烈皇小識》卷二:工部節慎庫主給發商人上供顏料銀兩,最深稱弊藪。設有監督主事一員,巡視科道各一員,所以厘奸剔弊計,自至詳也。而諸府奸更甚。四月,上特發其弊,監督主事劉麟長、巡視給事中祖重燁、御史高賚明俱下獄。因追論元年同事諸臣,惟重燁與御史吳阿衡狠藉頗著,復徵阿衡下獄。鱗長、齎明,以無染止行降調;阿衡於邊警時,以邊才拔為監軍御史;重燁遣戍。
  4. ^ 《嘉興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