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屬印度護照

英屬印度護照英屬印度(正式稱印度帝國)發行給其臣民或大英帝國其他地區的英國臣民以及英屬印度保護國臣民印度次大陸(即「土邦」的受英國保護人士)的護照、國民身份證明和旅行證件。蓋章在外封面上而不是在護照裏面的國家名稱是「印度帝國」, [1]涵蓋了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國緬甸的所有地區。

英屬印度護照
護照封面
簽發機構英屬印度 英屬印度
證件類型護照
用途身份證明

歷史 編輯

護照的使用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引入英屬印度的。 [2]

1920 年的《印度護照法》要求使用護照,對印度人的國外旅行以及前往英屬印度的省份和省份的外國人進行控制。 [3]護照基於 1920 年國際聯盟國際護照會議商定的格式。 [4]

然而,英屬印度護照的用途非常有限,僅在大英帝國意大利帝國、瑞士、奧地利、捷克斯洛伐克、德國、西班牙、挪威、瑞典和荷蘭帝國管轄的地區內有效。 [5]

 
穆罕默德·阿里·真納由英屬印度政府簽發的護照。

發行 編輯

 
英屬印度護照上的蓋章。

英屬印度護照可簽發給因出生、歸化而成為英籍人士的人、受英國保護人士或此類人士的配偶或寡婦。護照由省政府辦的護照辦公室簽發,簽發後有效期為五年。 1922 年,申請人需要支付 1印度盧比才能獲得新護照。 [6]到 1933 年,價格提高到 3 印度盧比。

 
1931 年護照申請,莫罕達斯·卡拉姆昌德·甘地 (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

外觀 編輯

 
英屬印度護照首頁上印有印度總督的官方說明。

護照的封面為海軍藍色,封面上印有大英帝國的徽章(即英國皇家紋章)。會徽上方印有「英屬印度護照」字樣,下方印有「印度帝國」字樣。護照的正文是用英文法文印刷的。其他細節是手寫的。

內容細節 編輯

護照包括以下描述持有人的詳細信息:

  • 護照號
  • 持票人姓名
  • 簽發地點
  • 簽發日期
  • 有【妻子、孩子】陪伴
  • 國民地位 - 英國臣民[出生或歸化]
  • 職業
  • 出生地與出生日期
  • 住所
  • 身高
  • 眼睛的顏色
  • 頭髮的顏色
  • 區別特徵
  • 有效期和截止日期

護照還包括持證人和隨行配偶的照片。護照簿的後半部分用於簽證和出入境口岸印章。

護照注 編輯

 
護照的最後一頁描述規章制度

護照包含總督寫給所有其他州當局的便條,確認持有人為該州公民,並要求允許他或她通過並根據國際規範接受待遇。印度護照內的註釋指出:

這是以印度總督的名義請求所有有關人士允許持票人不受阻礙地自由通過,並向他或她提供他或她可能獲得的一切幫助和保護。

奉印度總督之命。

附註頁由簽發護照的官員在簽發地的省政府蓋章並簽字。

另見 編輯

參考 編輯

  1. ^ Dominions 1931-1947. Historical Atlas of the British Empire. [16 December 20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2-22). 
  2. ^ MumbaiSpace Indian Passport History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October 6, 2010,.
  3. ^ Passport (Entry into India) Act, 1920 (No. 34 of 1920). [2023-06-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0-07). 
  4. ^ History of Passports. [2009-02-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4-15). 
  5. ^ Vazira Fazila-Yacoobali Zamindar. The Long Partition and the Making of Modern South Asia.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7: 162. ISBN 0-231-13846-6. 
  6. ^ The Times of India Directory and Year Book, Including Who's who. Bennett, Coleman & Company. 1922: 775.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