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良佩(1491年—?年),字敬之浙江台州府太平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葉良佩
大明南京刑部郎中
籍貫浙江台州府太平縣軍籍
字號字敬之
出生弘治四年(1491年)九月十四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趙氏
出身
  • 正德十一年丙子科舉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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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詩經》,正德十一年(1516年)浙江鄉試第三十一名舉人,年三十三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三十三名,第三甲第八十六名進士[1][2]。授新城縣知縣,改貴溪縣。擢南京刑部主事,轉升河南司郎中[3]。著有《周易義叢》十六卷、《緑野青編》、《地理粹言》、《海峯堂前稿》十八卷、《太平縣誌》等。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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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葉旭。祖父葉雍。父葉釗。母符氏。慈侍下。

行一,弟良偶、良儲[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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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浙江通志》:葉良佩台州府志字敬之,太平人。嘉靖癸未進士,授新城令,改貴溪。時權璫督造真人府,怙勢橫斂,良佩一繩以法,率斂跡不敢肆。案牘叢委,談笑而立決之,廷無留獄。擢南京刑部主事,有富閹當論死者,夜饋二百金,良佩拒之,竟抵於法。再轉為河南司郎中,任久法益精,諸司有紛訟難解者,咸咨良佩而行。《太平縣誌》:良佩精究典墳,以作述名世,所著書凡數百卷。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