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炯(?—527年4月13日),字休光,小字黃頭河東郡聞喜縣(今山西省運城市聞喜縣)人,出自河東裴氏定著五房之一的南來吳裴,北魏官員。

生平 編輯

景明初年,裴炯的父親裴颺將要封義陽縣開國伯,詔命還未送到,裴颺就為賊寇所殺。魏宣武帝元恪認為裴颺功勳沒有建立就去世,裴炯不得承襲封爵。魏孝明帝元詡初年,裴炯向執政大臣行賄,才被封為城平縣開國伯,食邑八百戶[1][2]。裴炯很有文學才能,善於侍奉和結交權貴。領軍元乂收受了裴炯賄賂的黃金和布帛,裴炯因此出任鎮遠將軍散騎常侍、揚州大中正,進爵為侯,改封高城縣侯,增加食邑一千戶。裴炯不久兼任尚書右丞,外任東郡太守。孝昌三年二月庚申(527年4月13日),東郡城中百姓趙顯德反叛,裴炯被殺死[3][4]。朝廷贈予散騎常侍、鎮東將軍青州刺史,高城縣開國侯如故,諡號[5][6]

家庭 編輯

父親 編輯

  • 裴颺,北魏輔國將軍、南司州刺史、義陽縣侯

兒子 編輯

  • 裴斌,東魏廣州長流參軍、高城縣侯,北齊接受禪讓後,爵位依例降低

參考資料 編輯

  1. ^ 《魏書·卷七十一·列傳第五十九》:景明初,以颺為輔國將軍、南司州刺史,擬戍義陽,封義安縣開國伯,邑千戶。詔命未至,為賊所殺。贈冠軍將軍,進爵縣侯,余如故。世宗以颺勛效未立而卒,其子炯不得襲封。肅宗初,炯行貨於執事,乃封城平縣開國伯,食邑八百戶。
  2. ^ 《北史·卷四十五·列傳第三十三》:入魏,為南司州刺史,封義陽縣伯,詔命未至,為賊所殺,進爵為侯。宣武以颺勛效未立而卒,其子炯不得襲封。明帝初,炯行貨於執事,乃封城平縣伯。
  3. ^ 《魏書·卷九·帝紀第九》:庚申,東郡民趙顯德反,殺太守裴炯,自號都督,立其兄子為太守。
  4. ^ 《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一》:庚申,魏東郡民趙顯德反,殺太守裴煙,自號都督。
  5. ^ 《魏書·卷七十一·列傳第五十九》:炯,字休光,小字黃頭。頗有文學,善事權門。領軍元叉納其金帛,除鎮遠將軍、散騎侍郎、揚州大中正,進伯為侯,改封高城縣,增邑一千戶。尋兼尚書右丞。出為東郡太守。孝昌三年,為城民所害。贈散騎常侍、鎮東將軍、青州刺史,開國如故,諡曰簡。
  6. ^ 《北史·卷四十五·列傳第三十三》:炯字休光,小字黃頭,頗有文學,善事權門。領軍元叉納其金帛,除鎮遠將軍、散騎常侍、揚州大中正,進爵為侯,改封高城。尋兼尚書右丞,出為東郡太守,為城人所害。贈散騎常侍、青州刺史,諡曰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