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土宗十五祖
初祖
二祖
三祖
四祖
五祖
六祖
七祖
八祖
九祖
十祖
十一祖
十二祖
十三祖
十四祖
十五祖

釋省常(959年—1020年),俗姓顏,字造微,浙江錢塘人北宋以弘揚淨土聞名的高僧,被後世追認為淨土宗七祖。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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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常生於後周世宗顯德六年(959年),七歲剃度出家,十七歲時發大菩提心,受三壇大戒,此後修行日進,戒行謹嚴。他研習大乘起信論等著作,精通天台宗止觀法門,又對淨土法門有濃厚的興趣[1]

淳化年間,省常住浙江杭州西湖昭慶寺,專修淨業,又仰慕東晉慧遠廬山結社念佛之風。重新結成蓮社念佛,以王旦為首的很多士大夫都有參與。他以《華嚴經·淨行品》為結社念佛的行持依歸,因此集會眾等全都自稱淨行弟子。省常大師刺血和墨書《淨行品》,「每書一字,必躬身三拜三圍繞,並三稱佛名」,又用旃檀香木,雕毗盧遮那佛[2]。像成後,省常大師率大眾跪地合掌發願:「我與一千大眾,八十比丘,始從今日,發菩提心,窮未來際,行菩薩行。願盡此報身,以生安養。」[3]

真宗天禧四年正月十二日(1020年),省常圓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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