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武功狀

陸海空軍武功狀,是抗日戰爭時期,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於1940年1月發佈《陸海空軍武功狀給予辦法》,「陸海空軍軍人或部隊戰時捍禦外侮著有特殊武功者,除陸海空軍勛賞或獎勵條例另有規定外得依本辦法之所定給予陸海空軍武功狀。」[1]

歷史 編輯

《陸海空軍武功狀給予辦法》第二條規定了頒發標準:

一、作戰特別忠勇,其武功戰績足為軍人模範者;
二、受特別任務,冒險在敵前活動使我軍得到勝利者;
三、於戰爭中救上官之危或俘獲敵之重要軍官及奪獲敵軍聯隊旗者;
四、所立武功足資矜式為前列各項所未載者。

1941年6月上高會戰勝利,1941年6月4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給作戰有功的第七十四軍第五十一師(師長李天霞)因「堅守上高陣地,在日軍飛機大炮的猛攻下,與敵激戰數日,贏得時間,使增援部隊及時趕到,扭轉了局勢」、第二十六師(川軍,師長王克俊)頒發第一號與第二號陸海空軍武功狀。

抗戰期間,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共頒佈陸海空軍武功狀107張。[2]其中第一百軍(軍長先後為施中誠、李天霞)共獲得集體或個人陸海空軍武功狀17張。第第一百軍第十九師(師長楊蔭)共獲得集體或個人的3張陸海空軍武功狀,在師一級部隊中為最多。但有實物證明第一百軍第十九師第五十六團團長劉光宇上校在湘西會戰後獲得第134號陸海空軍武功狀。[3]

參考文獻 編輯

  1. ^ 1940年1月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發佈《陸海空軍武功狀給予辦法》。
  2. ^ 1946年10月13日《申報》的「李天霞將軍風度」一文報道:「戰事結束,統計軍事委員會頒發的武功狀,總數一〇七張中,他所率領的部隊獲得的有十四張,其中包括了最前的一張(第一號)和最後的一張(第一百〇七號)」。
  3. ^ 第134號陸海空軍武功狀於1945年8月頒發給第一百軍第十九師第五十六團團長劉光宇上校,武功紀略為:該員忠勇奮發指揮有方此次會戰先後攻克大沙江長衡響水與青山界西北一四五0高地及圓頂山堅固據點與景興橋北側諸高地斃敵近千並奪獲敵此次進犯全般計劃與命令用能洞悉敵之企圖為抗戰來奪獲敵文件之創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