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超光速是真理!歡迎加入維基百科!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興趣與貢獻,希望您會喜歡這裏。除了歡迎辭以外,也請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政策
政策
GNU
GNU
版權問題解答
貢獻內容必須是您所著或獲得授權
並同意在CC-by-sa-3.0和GFDL條款下發佈
手冊
手冊
問號
問號
有問題?請到互助客棧詢問,或在我的對話頁提出。別忘記:討論後要簽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個波浪紋「 ~~~~ 」。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 Frankou 2012年4月1日 (日) 12:42 (UTC)回覆

User:超光速是真理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編輯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User:超光速是真理」已被列入頁面存廢討論列表中,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這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這頁面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方針,並已經解釋了原因。您可以參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我們歡迎您參與討論並留下關於頁面是否符合方針、應當如何處理等意見;請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4/01#User:超光速是真理」中留下您的意見,記得使用~~~~簽名。您也可以在討論期間改寫您原先的頁面,但請不要移除條目頁面的條目刪除模板。謝謝合作,祝編輯愉快!--YFdyh000 2012年4月1日 (日) 13:05 (UTC)回覆

2012年4月

編輯

  歡迎來到維基百科。每個人都可以對維基百科作出建設性貢獻,不過有鑑於您在條目Wikipedia:機械人建立條目小組中的行為,我們仍然要提醒您,請不要人身攻擊。任何意見都應針對條目,而不是編輯者。請閱讀歡迎頁面來獲得更多信息。謝謝。--YFdyh000 2012年4月1日 (日) 13:06 (UTC)回覆

  請勿再故意加入錯誤資訊,破壞頁面,否則閣下將會遭到停權。--MakecatTalk 2012年4月1日 (日) 13:07 (UTC)回覆

2012年4月

編輯

  請勿添加未附有可查證可靠來源之內容(如閣下於超光速的編輯)。另外,在作出帶潛在爭議性編輯前,請務先至條目討論頁提案討論。如閣下已熟知如何尋找來源,請也藉此機會為條目補回參考資料。WP:原創研究--YFdyh000 2012年4月1日 (日) 13:09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李泰來可能侵犯版權

編輯

您創建的條目被認為同他人的文字雷同快去看看怎麼回事。

維基百科只接受公有領域共享創意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的內容,如果希望文字內容繼續留存在維基百科上,請:

  • 捐獻版權 - 適用於文字原創者或版權持有者;
  • 請求版權許可 - 適用於複製他人內容,且希望繼續使用者;
  • 重寫 - 用自己寫的內容重新建立條目;
  • 申訴 - 這可能只是個誤會。

謝謝您的合作。—Snorri留言2012年4月1日 (日) 13:10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李泰來可能侵犯版權

編輯

您創建的條目被認為同他人的文字雷同快去看看怎麼回事。

維基百科只接受公有領域共享創意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的內容,如果希望文字內容繼續留存在維基百科上,請:

  • 捐獻版權 - 適用於文字原創者或版權持有者;
  • 請求版權許可 - 適用於複製他人內容,且希望繼續使用者;
  • 重寫 - 用自己寫的內容重新建立條目;
  • 申訴 - 這可能只是個誤會。

謝謝您的合作。—路過圍觀人士路過進來留個爪2012年4月1日 (日) 13:10 (UTC)回覆

 

 這是閣下您的最後一次警告

如果閣下再度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如閣下在User talk:超光速是真理的編輯將會被以破壞的理由施以封禁。請針對內容發表評論,而不是針對其他的編輯者。--MakecatTalk 2012年4月1日 (日) 13:12 (UTC)回覆

 

這是對您的唯一一次警告
如果您再度對User talk:Makecat進行人身攻擊將會被以破壞的理由施以封禁。請針對內容發表評論,而不是針對其他的編輯者。--MakecatTalk 2012年4月1日 (日) 13:16 (UTC)回覆

白痴也能算人?--超光速是真理留言2012年4月1日 (日) 13:17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User:超光速是真理可能侵犯版權

編輯

您創建的條目被認為同他人的文字雷同快去看看怎麼回事。

維基百科只接受公有領域共享創意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的內容,如果希望文字內容繼續留存在維基百科上,請:

  • 捐獻版權 - 適用於文字原創者或版權持有者;
  • 請求版權許可 - 適用於複製他人內容,且希望繼續使用者;
  • 重寫 - 用自己寫的內容重新建立條目;
  • 申訴 - 這可能只是個誤會。

謝謝您的合作。—烏拉跨氪 2012年4月1日 (日) 17:57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