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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內容。如果您持有異議或疑問,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0年5月28日 (五) 05:10 (UTC)回覆

201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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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來到維基百科,並感謝閣下對維基百科作出的貢獻。

可是,由於您所創建的條目已被懷疑侵犯版權,按規定不應在該條目進行重寫。因此,我們已經把閣下重寫的內容移動到該條目的臨時頁面,請閣下繼續在該臨時頁面進行重寫。在確認重寫內容沒有侵犯版權後,我們將會讓您重寫的內容成為正式的條目內容。謝謝您的合作。--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0年5月28日 (五) 05:40 (UTC)回覆

Re:台灣記者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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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我是原作者,為什麼不能把文章發表在維基百科?或是在條目討論頁揭示身分並將文章發佈至公有領域(就是放棄版權的意思).Frankou (留言) 2010年6月2日 (三) 04:59 (UTC)回覆


  您好,Ray0622! 多謝您對台灣相關條目的貢獻。

歡迎您的維基人是:Frankou (留言) 2010年6月2日 (三) 04:59 (UTC)回覆